作者Rechtsanwalt (一起修練魔「法」吧!)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與會錢有關的法律問題
時間Sun Aug 12 17:11:01 2007
※ 引述《katherine050 (MONEYMONEY)》之銘言:
: 請問一下,如果會首拿錢跑路,那相關會員如何自保?
: 要用什麼名目來提出告訴呢? 提出告訴就一定會被受理嗎?
原則上,會首倒會只是民事債務問題,應該透過民事訴訟要錢,而不應該
透過刑事「偽造文書」、「詐欺」的告訴,來逼會首出面解決債務問題。
除非,會首有「冒標」(自己填寫會腳名字的標單,然後向其他會腳騙稱
是誰得標,實際上會錢是自己收走)、「沒開標就倒會」(根本會都還沒
開始進行,第一期會錢收收後,會首就跑路)的情況,受害會腳(會員)
則可以分別「視案例情況」,提出刑事「偽造文書」、「詐欺」的告訴。
否則,如果只是「標會已經進行一段時間,只是因為會首同時起好幾個會,
但因周轉不靈而倒閉」,幾乎是不會構成刑事詐欺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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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3.148.30
1F:推 katherine050:謝謝你的回答!! 08/13 20:47
2F:→ katherine050:再請問一下...如果對方以民事訴訟告會首,鬧上法院 08/13 20:48
3F:→ katherine050:會首因跑路沒出庭會變成通緝犯嗎? 08/13 20:49
4F:推 cyora:民事被告是不會變成通緝犯的~不出庭最多就是一造辯論判決 08/14 01:20
5F:推 katherine050:請問什麼是造辯論判決啊? 08/14 1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