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chtsanwalt (一起修练魔「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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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与会钱有关的法律问题
时间Sun Aug 12 17:11:01 2007
※ 引述《katherine050 (MONEYMONEY)》之铭言:
: 请问一下,如果会首拿钱跑路,那相关会员如何自保?
: 要用什麽名目来提出告诉呢? 提出告诉就一定会被受理吗?
原则上,会首倒会只是民事债务问题,应该透过民事诉讼要钱,而不应该
透过刑事「伪造文书」、「诈欺」的告诉,来逼会首出面解决债务问题。
除非,会首有「冒标」(自己填写会脚名字的标单,然後向其他会脚骗称
是谁得标,实际上会钱是自己收走)、「没开标就倒会」(根本会都还没
开始进行,第一期会钱收收後,会首就跑路)的情况,受害会脚(会员)
则可以分别「视案例情况」,提出刑事「伪造文书」、「诈欺」的告诉。
否则,如果只是「标会已经进行一段时间,只是因为会首同时起好几个会,
但因周转不灵而倒闭」,几乎是不会构成刑事诈欺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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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3.148.30
1F:推 katherine050:谢谢你的回答!! 08/13 20:47
2F:→ katherine050:再请问一下...如果对方以民事诉讼告会首,闹上法院 08/13 20:48
3F:→ katherine050:会首因跑路没出庭会变成通缉犯吗? 08/13 20:49
4F:推 cyora:民事被告是不会变成通缉犯的~不出庭最多就是一造辩论判决 08/14 01:20
5F:推 katherine050:请问什麽是造辩论判决啊? 08/14 1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