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keyChen (植牙事情真煩人)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 遺囑的問題?
時間Thu Aug 2 17:07:51 2007
※ 引述《oceanfairy (摳摳的追求者)》之銘言:
: 我想問的是:
: 現在人很多人都有在生前立遺囑,
: 那麼,
: 怎樣的遺囑立下才算成立?
: 我是說,法律承認下的成立。
: 是要有律師到場,還是只要有第三人(不是律師)在場作證,就行了?
有五種方式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Lcode=B0000001&LCC=3&LCNO=1189
且這五種分別都有效,並不一定都要找律師或是去法院作公證
: 如果要修改遺囑內容,
: 是要本人親自修改,還是可以透過親人或代理人去更改呢?
: 如果透過代理人或親人去更動遺囑內容,
: 有哪些限制呢?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Lcode=B0000001&LCC=3&LCNO=1219
依民法1219條「遺囑人得隨時
依遺囑之方式,撤回遺囑之全部或一部。」
因此,所謂的修改,也必須依照前開五種方式中的任何一種為之始可。
舉例而言,本人親自修改的話,就必須依「自書遺囑的方式」
修改的內容必須自行書寫(不能用打字)並記明修改時年月日,且親自簽名
(依民法第1190條去推)
: 如果是寫遺囑,
: 是寫幾份?是一份還是多份呢?
一份就可以,要寫多份也行,但內容不要不同,不然就好玩了
: 如果是寫多份,
: 除了自己這邊有一份外,
: 另外的遺囑交給誰保管?
: 麻煩告訴我一下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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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一齣日本偵探推理電影,日本人好像很喜歡把遺囑交給律師保管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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