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keyChen (植牙事情真烦人)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问题] 遗嘱的问题?
时间Thu Aug 2 17:07:51 2007
※ 引述《oceanfairy (抠抠的追求者)》之铭言:
: 我想问的是:
: 现在人很多人都有在生前立遗嘱,
: 那麽,
: 怎样的遗嘱立下才算成立?
: 我是说,法律承认下的成立。
: 是要有律师到场,还是只要有第三人(不是律师)在场作证,就行了?
有五种方式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Lcode=B0000001&LCC=3&LCNO=1189
且这五种分别都有效,并不一定都要找律师或是去法院作公证
: 如果要修改遗嘱内容,
: 是要本人亲自修改,还是可以透过亲人或代理人去更改呢?
: 如果透过代理人或亲人去更动遗嘱内容,
: 有哪些限制呢?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Lcode=B0000001&LCC=3&LCNO=1219
依民法1219条「遗嘱人得随时
依遗嘱之方式,撤回遗嘱之全部或一部。」
因此,所谓的修改,也必须依照前开五种方式中的任何一种为之始可。
举例而言,本人亲自修改的话,就必须依「自书遗嘱的方式」
修改的内容必须自行书写(不能用打字)并记明修改时年月日,且亲自签名
(依民法第1190条去推)
: 如果是写遗嘱,
: 是写几份?是一份还是多份呢?
一份就可以,要写多份也行,但内容不要不同,不然就好玩了
: 如果是写多份,
: 除了自己这边有一份外,
: 另外的遗嘱交给谁保管?
: 麻烦告诉我一下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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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一出日本侦探推理电影,日本人好像很喜欢把遗嘱交给律师保管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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