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sikiki (明仔)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 離職違約金可以拒付嗎?
時間Fri May 11 12:41:05 2007
: 不過契約中載明是教育訓練費
: 如果我主張 公司的教育訓練在實質上並未達到該金額的程度
: 根據之前版友的法律見解 真告上法庭
: 法官也會斟酌是否就一定照公司單方所要求的金額判決
: 另外我剛剛發現契約上關於強制執行的部份
: 竟然寫著: 雙方無約定
經過公證過的契約需有徑受強制執行的約定,才能直接強制執行,
且依公證法第13條勞動契約也不應該為得公證徑受強制執行的執
行名義。簡單講該契約並不能直接強制執行,須打官司後有確定判
決後才能執行。
: 這份經過公證的勞動契約竟然沒有強制執行的約定
: 所以我可以就當作一般勞動契約
: 甚至申請勞資協調囉?
: 不想付違約金主要是因為
: 每天超時工作超過太久 一天工作只有7小時被承認是有薪的
: 加班費如果認真要來算 公司還少給
: 撇開法律 在人情上 加班加到快沒命、默默忍耐不合理的輪調
: ...我不覺得我欠公司錢了....
: 至於教育訓練方面 更是沒有什麼教育訓練~
: 如果雙方認知差距這麼大,
: 我是否可以辦完離職程序,
: 至於教育訓練金的部份,再招開勞資協調會,由第三者協調到雙方都甘心的數字?
建議的確要申請勞資協調,勞資協調不成,再由對方決定要不要上法院,
如上法院後,向法官陳述公司所受損害及支出並沒那麼多,請求法官酌減
違約金,至於法院酌減多少這就不一定了。並不一定會有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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