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DYfans (甜心泡芙)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 撫養費如何請求? 家庭生活費及扶養子女
時間Tue May 8 19:15:12 2007
多謝v板友和J板友
其實當事人有請律師 而且律師對身分法和民訴有相當的研究
板上很多人可能也知道他
我有疑問的是 "已付出小孩的撫養費用" 真的無法請求對方分擔嗎?
不論是用小孩或是媽媽的名義請求扶養費
問題是要求對方扶養的要件很嚴格
就算現認為應放寬未成年子女的請求扶養要件
那也是解決了"現在向將來"的問題
"過去已經付出"的扶養費用 1114.1084.1089能解決嗎?
不曉得實務上有沒有類似的案例解釋
光是親屬篇的條文適用上就有問題
如同板友說的民法上條文也是一堆問題
無因管理? 自己的小孩不可能無法律上原因
不當得利? 這是給付還是非給付? 太太財產上的付出如何算是先生的利益?
侵權行為? 這想也知道很怪
債務不履行or不完全給付? 又不能把養自己小孩當做債務
不好意思拉拉雜雜說了一堆
因為對親屬繼承這方面很有興趣 聽到案例就會很想知道如何解決
真的很謝謝v板友和J板友的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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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新法規定子女姓氏父母書面約定 不再是從父姓
聽到是很開心的 因為家裡三個姐妹 現行法從母姓也要父親同意
但是男友的父親因為從母姓的關係(奶奶招贅) 和親戚紛爭很多
於是父親就明講 他三個兒子的小孩絕對不能從母姓
我和男友說民法要修正的消息 他就立刻說不可能(他還是長子....)
有時候不免有點感慨 錢的問題好解決 人的問題真的很難
是他們家太傳統 抑或是傳統的是我自己?
因為家裡沒有男生 就想生一個跟我姓的傳香火?
法在與時俱進 思想卻不是能一蹴而成的
sorry 以上只是瑣屑的murmu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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佑 感覺到玓玓悸動的心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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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起伏的旋律 都是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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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1.0.133
1F:推 JackeyChen:那就交給當事人的律師去想吧。至於無因管理,學說上是 05/08 20:41
2F:→ JackeyChen:不知道有沒有類似看法,手邊沒有參考資料,也懶得去查 05/08 20:41
3F:→ JackeyChen:至於不當得利,實務上的確是有這樣去判的 05/08 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