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DYfans (甜心泡芙)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问题] 抚养费如何请求? 家庭生活费及扶养子女
时间Tue May 8 19:15:12 2007
多谢v板友和J板友
其实当事人有请律师 而且律师对身分法和民诉有相当的研究
板上很多人可能也知道他
我有疑问的是 "已付出小孩的抚养费用" 真的无法请求对方分担吗?
不论是用小孩或是妈妈的名义请求扶养费
问题是要求对方扶养的要件很严格
就算现认为应放宽未成年子女的请求扶养要件
那也是解决了"现在向将来"的问题
"过去已经付出"的扶养费用 1114.1084.1089能解决吗?
不晓得实务上有没有类似的案例解释
光是亲属篇的条文适用上就有问题
如同板友说的民法上条文也是一堆问题
无因管理? 自己的小孩不可能无法律上原因
不当得利? 这是给付还是非给付? 太太财产上的付出如何算是先生的利益?
侵权行为? 这想也知道很怪
债务不履行or不完全给付? 又不能把养自己小孩当做债务
不好意思拉拉杂杂说了一堆
因为对亲属继承这方面很有兴趣 听到案例就会很想知道如何解决
真的很谢谢v板友和J板友的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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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新法规定子女姓氏父母书面约定 不再是从父姓
听到是很开心的 因为家里三个姐妹 现行法从母姓也要父亲同意
但是男友的父亲因为从母姓的关系(奶奶招赘) 和亲戚纷争很多
於是父亲就明讲 他三个儿子的小孩绝对不能从母姓
我和男友说民法要修正的消息 他就立刻说不可能(他还是长子....)
有时候不免有点感慨 钱的问题好解决 人的问题真的很难
是他们家太传统 抑或是传统的是我自己?
因为家里没有男生 就想生一个跟我姓的传香火?
法在与时俱进 思想却不是能一蹴而成的
sorry 以上只是琐屑的murmu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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佑 感觉到玓玓悸动的心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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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起伏的旋律 都是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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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JackeyChen:那就交给当事人的律师去想吧。至於无因管理,学说上是 05/08 20:41
2F:→ JackeyChen:不知道有没有类似看法,手边没有参考资料,也懒得去查 05/08 20:41
3F:→ JackeyChen:至於不当得利,实务上的确是有这样去判的 05/08 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