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chtmann (黑騎士)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 他人刻意散佈不實言論損及名譽時,怎麼辦?
時間Tue May 8 03:35:41 2007
先去司法院網站,下載刑事告訴狀範本,不然去法院服務臺買狀紙回
家自己寫。首先第一張告訴人那裡請寫令堂之姓名,被告部分寫該阿桑之
姓名,然後旁邊的當事人相關資料(身分證字號、住址、電話……等)把
他寫清楚,越清楚越好,不然至少要有姓名、住址。
之後內容範本大概如下:
為被告涉犯刑法第三百條一十第一項條毀謗罪一案,依法提出告訴,請迅
予偵查提起公訴,以懲不法事:
一、依刑法第310條第一項之規定:意圖散佈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
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
元以下罰金。
二、告訴人任職於XXX清潔公司,在OO國際機場,負責巡場和調度人
力方面的領班工作。被告OOO日前曾於告訴人之管轄區域內之廁所
遺失手錶一只,被告一口咬定是告訴人取走該錶,原因竟只因「只有
告訴人會去用那邊的廁所」,告訴人曾向其解釋並未取走該錶,且該
廁所是機場內的公共廁所,任何一位旅客或其他工作人員都有可能去
使用它,被告竟誣指告訴人竊取該錶,係屬無稽。被告事後,更去電
告訴人之主管OOO,指摘告訴人偷竊其手錶不還,經主管OOO向
其解釋不可能有偷竊之事後,被告竟轉而向告訴人之多位同事(OO
O、OOO、OOO…等)不斷誣指告訴人偷竊其手錶不還,經告訴
人多次解釋、勸阻仍不罷休,致使告訴人之名譽蒙受重大侵害。
三、今被告不斷對告訴人之主管及其他同事等眾人陳述、指摘告訴人偷竊
其手錶不還之不實情事,顯見其欲使該言論散布於眾,損害告訴人名
譽之意圖甚明;且指人為偷竊之行為,係屬嚴重侵害他人名譽之事無
疑,被告之行為已構成該當誹謗罪之構成要件,被告亦未具有認何阻
卻違法或罪責之事由,故其行為已構成刑法第310條之毀謗罪。
四、被告之行為已構成刑法第310條之誹謗罪,望 鈞署速予偵查並提
起公訴,以維法治。
謹 狀
臺灣OO地方法院檢察署 公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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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XXX和OOO的地方,請自己把相關公司、機場或是個人之
姓名補上去,事實請自行斟酌實際情況,據實陳述,前開範本僅供參考,
最後面,寫上日期,具狀人後面再請令堂簽名。之後再看看是哪一個地方
法院檢察署管轄的,就拿去那邊跟法警說要告人,法警就會協助你完成剩
餘程序。大概建議如上,如果有任何疑問,請自行找律師處理,本人不負
任何責任。 XD
※ 引述《sweetie (sweetie)》之銘言:
: 我是幫我媽媽問的..
: 她在國際機場的外包清潔公司任職,負責巡場和調度人力方面的領班工作
: 最近有位她管轄範圍內的打掃阿桑把自己的手錶忘在使用過的廁所裡,
: 發現弄丟後再回去找,已經不見了,
: 從此這位阿桑就一口咬定是我媽拿走了,原因是"只有我媽會去用那邊的廁所"
: 但實情是 那是機場內的公共廁所,
: 任何一位旅客或其它工作人員都有可能去使用它
: 阿桑還打電話給主管告狀,說我媽偷走了她的手錶,
: 當時那主管還回她「不可能啦,xx怎麼可能做這種事? 要不要再找仔細一點?」
: 但她完全不死心,不斷地私下對其它同事說我媽偷她手錶又不還的事,
: 我媽不堪其擾,也非常生氣,覺得被莫須有的事傷害了名譽,
: 所以想請問 遇到這種不講理又到處亂講話的人,有什麼好方法能治她呢?
: 目前所知,已經有人願意幫我媽作證那位阿桑到處散佈不實謠言的事了,
: 請問應該怎麼做,才能保護我媽的名譽、又教訓到亂講話的人呢?
: 拜託了解程序的人幫幫我,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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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229.29.52
※ 編輯: Rechtmann 來自: 220.229.29.52 (05/08 03:40)
1F:推 charlieken:第六行 刑339? 05/08 07:09
2F:推 Rechtmann:打太快打錯了 @@ 最近打太多狀紙,頭昏了 XD 05/08 14:01
※ 編輯: Rechtmann 來自: 220.229.29.52 (05/08 14:42)
3F:推 sweetie:真是太感謝了! 非常清楚,我會列印出來如實轉述 謝謝你! 05/09 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