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smine5208 (茉莉)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 家暴 驗傷 提出告訴等問題
時間Mon Apr 30 11:09:46 2007
※ 引述《petlover (我變身了~"~)》之銘言:
: 請問各位法律顧問
: 因為事情正在發生 臨時找不到人可以請教
: 所以上來求助
: 關於家暴發生之後
: 已經驗傷
: 而到警察局報案之後 會要求填寫 1.申請家暴法 2.提出訴訟
: 請問以上兩條可以併行處理嗎?
: 因為受害者已經決定離婚
: 而 "離婚的法律訴訟" 以及 "家暴法" 看前面的文章說是 可以共同併行處理
: 但是就是不知道 1.申請家暴法 2.提出訴訟 可否同時併行提出
申請保護令與離婚訴訟可同時進行
但請注意是兩個不同的案子
也就是說要開兩個不同的庭
: 而請問各位法律顧問
: 關於打電話給家暴中心 可以請他幫你處理的相關事項包括哪些呢?
提供保護令申請諮詢、協助受害人安撫情緒、陪同出庭...
必要時可以請家暴中心提供緊急安全庇護所
: 受害者因恐懼不敢回家拿回自身物品 該怎麼處理?
可以請警察陪同
如果有其他動產如電腦、機車等
保護令中亦可申請取回
: 受害者膝下尚有兩名幼子 縱使監護權在受害者身上
: 但是加害人有意想要留下兩個孩子
: 在受害者擔心兩名幼子的安危及自己的安全下 該如何將小孩平安救出?
這有幾個層面
首先要確認,之前的暴力事件是否小孩也是受虐者?
如果是,申請保護令時可將小孩併入申請,一但保護令通過,新修法規定,可持保護令
向相關機關申請禁止加害人在保護令期間查閱孩子戶籍、學籍...等資訊
如果否,表示孩子應沒有受到立即的危險的可能,通常建議被害人先處理好自己的問題
然後在離婚訴訟上爭取孩子的監護權
: 麻煩各位優秀的顧問解答
: 感激不盡!
以上是就我自己了解的部份
如果有詳盡的解答
也請高手提供參考!
希望原PO文中的受害人早日脫離家暴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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