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smine5208 (茉莉)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问题] 家暴 验伤 提出告诉等问题
时间Mon Apr 30 11:09:46 2007
※ 引述《petlover (我变身了~"~)》之铭言:
: 请问各位法律顾问
: 因为事情正在发生 临时找不到人可以请教
: 所以上来求助
: 关於家暴发生之後
: 已经验伤
: 而到警察局报案之後 会要求填写 1.申请家暴法 2.提出诉讼
: 请问以上两条可以并行处理吗?
: 因为受害者已经决定离婚
: 而 "离婚的法律诉讼" 以及 "家暴法" 看前面的文章说是 可以共同并行处理
: 但是就是不知道 1.申请家暴法 2.提出诉讼 可否同时并行提出
申请保护令与离婚诉讼可同时进行
但请注意是两个不同的案子
也就是说要开两个不同的庭
: 而请问各位法律顾问
: 关於打电话给家暴中心 可以请他帮你处理的相关事项包括哪些呢?
提供保护令申请谘询、协助受害人安抚情绪、陪同出庭...
必要时可以请家暴中心提供紧急安全庇护所
: 受害者因恐惧不敢回家拿回自身物品 该怎麽处理?
可以请警察陪同
如果有其他动产如电脑、机车等
保护令中亦可申请取回
: 受害者膝下尚有两名幼子 纵使监护权在受害者身上
: 但是加害人有意想要留下两个孩子
: 在受害者担心两名幼子的安危及自己的安全下 该如何将小孩平安救出?
这有几个层面
首先要确认,之前的暴力事件是否小孩也是受虐者?
如果是,申请保护令时可将小孩并入申请,一但保护令通过,新修法规定,可持保护令
向相关机关申请禁止加害人在保护令期间查阅孩子户籍、学籍...等资讯
如果否,表示孩子应没有受到立即的危险的可能,通常建议被害人先处理好自己的问题
然後在离婚诉讼上争取孩子的监护权
: 麻烦各位优秀的顾问解答
: 感激不尽!
以上是就我自己了解的部份
如果有详尽的解答
也请高手提供参考!
希望原PO文中的受害人早日脱离家暴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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