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ertel (do must-do fa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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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請問限定繼承的後續動作是什麼?
時間Sun Apr 22 14:15:18 2007
※ 引述《lovebruce (我不是正妹 我是鄉民)》之銘言:
: 我想請問大家一下,我的長輩已經去世一陣子了,我們是使用限定繼承,
: 我哥他們有在報紙上登載了,現在公告的時間已經到期了,
: 可是我們都不知道下一步要做些什麼,希望有人可以解答一下
: 再請問一下,因為長輩有欠不少卡債,還有欠國稅局一萬多元,
: 不過現在只有國稅局有來函,其他銀行都沒有任何動作,
: 因為長輩名下只有2台車跟幾百塊錢而已,所以如果要還債的話,
: 是只有國稅局有資格?還是其他銀行也有資格?
: 麻煩大家幫我解決一下疑惑,謝謝大家!
你們有去法院聲請限定繼承吧?
因為你沒有寫清楚 我有點擔心...
附上管轄法院的法條如下:
法規:非訟事件法 (民國 94 年 02 月 05 日 修正)
第 141 條
民法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條所定限定繼承陳報事件,由繼承開始時被繼承人
住所地之法院管轄。
繼承人為前項陳報時,應於陳報書記載下列各款事項,並附具遺產清冊:
一、陳報人。
二、被繼承人之姓名及最後住所。
三、為限定繼承之意旨;如有其他繼承人者,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
及住、居所。
前項遺產清冊應記載被繼承人之財產狀況及繼承人已知之債權人、債務人
。
如果有向法院聲請的話 應該會有法院的裁定下來
你可以問問看家族裡的長輩
如果沒有的話 問題就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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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魚座的人太容易騙了,因為他們相信世界上沒有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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