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nderbb (又開始狂剁手指了)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 離職前15天要先說嗎?
時間Tue Apr 17 02:05:25 2007
: 不好意思,想借標題問一下
: 請問若只是工讀的打工
勞基法看行業別適用
只要適用勞基法,基本上自請離職時就有十五、十六條規定的適用
工讀生不見得一定是定期或不定期,還是要看工作的內容而定
假設你的工作有適用勞基法的話
健保我不清楚,勞保公司五人以上要強制加保
沒保就是公司違法了
可以跟勞保局檢舉
雖然是做部分工時的
不過在算預告也是以日計算
就不要想太複雜一日要換算幾小時有的沒有的
說十天前就真的是十天前
不會因為打pt就換算為三十天
契約不以書面為必要
你跟公司之間一定有契約,看敘述應該是口頭的吧
: 也適用於勞基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的離職預告規定嗎
: 我目前做的這份打工是計時的
: 一個月的薪水最少四千,最多六千元
: 我沒有勞保也沒有健保
: 當初開始工作時,也沒有和公司簽任何契約
: 這份打工已經做了十一個月了,快一年了
: 這樣我若是待滿了一年也要像勞基法規定的一樣
: 要在二十天前預告公司嗎?
: ※ 編輯: lucef 來自: 59.127.165.38 (04/16 23:21)
: 推 dnoteb:工讀生是不定期限的 04/17 00:03
: 推 dnoteb:按不定期限的規定辦理 04/17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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