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nhappy (苦哈哈的日子~~ 誰來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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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勞退選舊制 公司改章程 恐損及勞工權益?
時間Sat Apr 14 21:36:56 2007
基本上,我的文章內容與前幾篇g大的看法完全相同,只是我覺得原po有些觀念誤解,
我權利的觀念解釋的比較清楚一點.
※ 引述《crown522 (wang)》之銘言:
: 是這樣的,我爸爸是勞工。
: 他在這次的新舊制中選了舊制(因為他已經在同一家工作超過15年了)
: 目前他如果退休是一定拿的到勞保局給他的退休金。
: 但是他們公司的章程有另定說
: 前15年是一年給兩個月基數的退休金
: 後10年才是給一個月基數的退休金
: (年數的部分不好意思不是非常確定,
: 但可以確定的是公司另外給的退休金比勞保局的優渥)
感覺原po會覺得待遇上這樣領退休金很優渥,其實這都是法令的退休金,
因為原po父親已在同一家公司工作超過15年,可能已經達到法令退休要件,
如果原po父親已經超過55歲以上,那就已經達到法令退休要件,獲得退休金領取保障,
因為舊制之所以相對優渥,就是在同一家公司工作超過15年以上這個要件就很難達到,
但是如果達到了,退休金就可以領取比一般勞工領取的還要更多.
幫你整理一下退休金條文:
名 稱: 勞動基準法 (民國 91 年 12 月 25 日 修正)
第 53 條 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自請退休:
一 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者。
二 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者。
第 55 條 勞工退休金之給與標準如左:
一 按其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但超過十五年之工作年資,
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最高總數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未滿半年者
以半年計;滿半年者以一年計。
二 依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強制退休之勞工,其心神喪失或身
體殘廢係因執行職務所致者,依前款規定加給百分之二十。
前項第一款退休金基數之標準,係指核准退休時一個月平均工資。
第一項所定退休金,雇主如無法一次發給時,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定後,分
期給付。本法施行前,事業單位原定退休標準優於本法者,從其規定。
名 稱: 勞工保險條例 (民國 92 年 01 月 29 日 修正)
第 58 條 被保險人合於左列規定之一者,得請領老年給付:
一 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一年,年滿六十歲或女性被保險人年滿五十五
歲退職者。
二 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十五年,年滿五十五歲退職者。
三 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二十五年退職者。
四 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二十五年,年滿五十歲退職者。
五 擔任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
滿五年,年滿五十五歲退職者。
被保險人已領取老年給付者,不得再行參加勞工保險。
第 59 條 被保險人依前條第一項規定請領老年給付者,其保險年資合計每滿一年按
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一個月老年給付;其保險年資合計超過十五年者
,其超過部分,每滿一年發給二個月老年給付。但最高以四十五個月為限
,滿半年者以一年計。
以上兩個法律條文,感覺好像都是講退休,也都很相近,其實不然,兩者是不同的退休金,
勞動基準法的退休,是俗稱的舊制退休金,是政府課予雇主照顧勞工責任,
年資是在同一家公司的工作年資為基準,
舊制退休金比較優渥,但是達到的條件相對的很嚴苛,
尤其是在台灣以中小企業為主的國家當中,其實很多勞工領不到.
勞工保險條例的退休,是勞保退休金,以社會保險方式,年資計算以投保勞保年資為基準
也就是說不論去過多少個公司都沒差,重點是有投保勞保就好了,
只要投保勞工保險夠久,自然就可以退休不用擔心公司刁難,
這個退休金要件簡單,但是相對的退休金比較少.
(but,如果在同一家公司工作達到30年時,則勞保跟舊制退休金則會差不多,
因為舊制是前15年一年兩個基數,後15年一年一個基數,勞保剛好相反,
一個基數是指平均薪資的金額)
: 我爸爸有疑問的是,他們公司常隨意更改公司章程。
: 若當他真的到了退休的年限,公司卻更改了章程,
: 變成他拿不到他現在所預期拿到的退休金。
: 或是他被惡意解雇的話,他該如何自保呢?
: 公司隨意更改章程,牽涉勞工權益,勞工有什麼辦法可以自保呢?
: 如果事實不夠明確~我會再補充,可以麻煩對勞基法較有研究的人說明一下意見嗎?
: ︿︿
: 不好意思麻煩你們了~謝謝。
目前原po所提到的都是法定的最低保障標準,不會再此更低了,重點是要件難達到,
既然原po父親都可能跨越要件了,那保障的都是最基本就不會再低了,
再低的退休條件都違反法律規定,這樣的規定鐵定無效,這樣原po應該比較懂了吧.
以上是個人見解,有錯請指正,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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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題目:職業災害調查之研究
EX: 建築工地有勞工於工作意外死亡 --> 警察封鎖現場 檢察官勘查現場
--> 勞動檢查員撰寫職業災調查報告 -->"以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
若有好心的警察 檢察官 法官 勞動檢查員願意給我訪談請寫信給我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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