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achitaeko (詠雨)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 放火未遂的認定?
時間Wed Apr 4 16:14:32 2007
自問自答
原來燒鋼筋混凝土房子要燒到樑、柱喪失功用(差不多燒塌了)才算既
遂阿....
裁判字號: 92年訴字第1201號
案由摘要: 公共危險
裁判日期: 民國 93 年 03 月 04 日
資料來源: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判書彙編 (93年版) 第 77-97 頁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 第 173 條 ( 92.06.25 )
故於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罪之情況,應以影響房屋之主結構安全,
喪失房屋之居住安全效用,始謂之放火既遂;如僅室內傢俱、門窗燒燬,
其房屋構成部分,例如樑、柱均未喪失效用者,應成立刑法第一百七十三
條第三項、第一項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住宅未遂罪。至於現今房屋多屬鋼
筋混凝土或磚造結構,安全性本屬較高,以相同之燃燒火力,雖能燒燬木
屋、茅草屋,卻不易影響鋼筋混凝土或磚造房屋主結構之安全,惟此為房
屋建造技術提昇之當然結果,縱因此提高該當本罪既遂之困難,亦難因此
恣意變更「燒燬」之認定標準。
※ 引述《adachitaeko (詠雨)》之銘言:
: 下面是當時的新聞報導
: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sharan20061028085413
: 下面是家中燒毀的照片
: http://www.pixnet.net/album/adachitaeko/1223355
: 請問為什麼都燒成這樣了,卻是用放火未遂罪起訴,而且只求刑六年呢?
: 縱火既遂的判定標準又為何呢?
: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6年度聲字第454號
: 聲 請 人
: 即 被 告 林建宏
:
:
:
: 指定辯護人 本院公設辯護人 吳.
: 上列聲請人即被告因殺人未遂等案件,聲請具保停止羈押,本院
: 裁定如下:
: 主 文
: 聲請駁回。
: 理 由
: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即被告林建宏前因鈞院裁定交保,只
: 因臨時無法聯絡親友前來,現已與親友談妥交保事宜,且聲
: 請人有意願與告訴人和解,爰聲請准予具保停止羈押云云。
: 二、查被告因涉犯殺人未遂等案件,經檢察官於民國九十五年十
: 二月二十五日提起公訴,本院於當日訊問被告後,認其犯罪
: 嫌疑重大,所犯殺人未遂罪及放火未遂罪均係最輕本刑有期
: 徒刑五年以上之重罪,且被告僅因房東即告訴人林穗淳要求
: 其搬離租屋處,心有不滿,竟即著手放火燒燬林穗淳之住宅
: ,非但對居住該處之林穗淳、唐裕捷、唐裕凱、唐鐿霖、劉
: 彥鴻等人生命、身體構成威脅,亦嚴重危及同棟大樓其他住
: 戶之居家安全,認有羈押之必要,而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
: 一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裁定予以羈押。茲本院於九十六年
: 三月十九日訊問被告後,認上開羈押原因仍然存在,且無從
: 以具保代替。又被告於九十五年十月二十八日為警拘提到案
: ,移送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訊問後,檢察官雖曾
: 令得以新臺幣六萬元具保釋放,惟被告覓保無著,檢察官旋
: 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等情,業經本院閱卷後審認無訛,被告
: 聲請意旨所稱:法院曾准其交保云云,容有誤會,且偵查中
: 檢察官之具保命令,並不足以影響本院前述羈押必要性之認
: 定。故本件聲請不能准許,應予駁回,爰裁定如主文。
: 中 華 民 國 96 年 3 月 19 日
: 刑事第十庭 審判長法 官 樊季康
: 法 官 張筱琪
: 法 官 劉元斐
: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 書記官 郭玉芬
: 中 華 民 國 96 年 3 月 19 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64.216
1F:推 ivysky:損害賠償的官司呢? 04/04 16:16
2F:推 hiturtle:這應該是告刑事官司附帶民事賠償PS:建議最好先申請假扣押 04/04 16:30
3F:推 adachitaeko:犯人連保釋金都籌半天才籌出來了,雖然有告,但應該拿 04/04 16:35
4F:→ adachitaeko:不到吧... 04/04 16:36
5F:推 JackeyChen:避得了一時 避不了一世,就讓他一輩子撿角吧(他還年輕 04/04 16:39
6F:→ JackeyChen:賺錢的能力予機會 應該可以預期) 04/04 16:40
7F:推 adachitaeko:犯人已58歲..擔心的不止賠償問題,且怕他出獄再來放火먠 04/04 16:46
8F:推 JackeyChen:喔 58 =.=那我記錯了 04/04 16:51
9F:推 waterdisney:所以我在蓋房子時採用特別好的建材 鋼樑超耐燒 04/04 17:03
10F:→ waterdisney:別人不管怎麼縱火 鋼樑都燒不壞..那不管怎麼判 04/04 17:04
11F:→ waterdisney:縱火者都只會被判縱火未遂阿.... 04/04 17:05
12F:→ JackeyChen:這樣的案子重點是在"求償",至於入人於罪應該已經是次 04/04 17:26
13F:→ JackeyChen:要的了 當然 立法者願意修法那就另當別論 04/04 17:27
14F:推 yeechin:連六萬的保釋金都有問題了,我想打附民也會有求償的問題。 04/04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