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nhappy (都一萬p幣還沒變小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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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退休金的相關問題(麻煩了)
時間Tue Mar 13 02:23:23 2007
※ 引述《merro (rita)》之銘言:
: 最近有遇到一個法律問題~想請教大大!!
: 公司有位員工最近想要申請退休 他在工資的年資有15年 年滿55歲剛好達到舊
: 制退休金的年限 他所選擇的也是舊制 但是他的年資在並非在同一公司行號下
: 的(本來我們的餐廳有分店!!他是從分店倒閉後才又轉到目前餐廳的 兩間餐廳
: 的負責人不同)根據我自己研究的勞基法(退休金若轉換工作或事業單位關廠、
: 歇業則無法累計) 這樣年資應該是從轉後另外計算的 在之前也曾經到勞委會
這個部分累計年資,基本上任職於兩家不同公司年資無法並計,這點是沒錯,
但是這另要看當時貴公司接收分店倒閉的舊員工時,是否同意承認過去年資,
如果有同意年資併計,當然要算,不過這部分要以契約載明較好,
雖然口說有效,但是還是要以書面契約為憑,才具公信力.
: 有進行協商 我方有提出同意退休也願意補貼些微的退休金 勞委會方面也是認同
: 我們公司的作法 認為年資有另計 不達退休年限資格 勸他接受我方的意見
: 但是事後不久 對方又去找律師向我們公司提告 爭取退休金 但是目前因為
: 我們的餐廳經營不善 雖然之前在勞委會的協商是對我方有利 但是對方有提告
: 我不知道我們之前自己研究的勞基法有沒有錯 或誤會 萬一被判要支付兩個基數的
: 退休金 可能公司沒有這個能力 倘若公司在宣判前宣告破產的話 那還需要支付
: 退休金嗎 或者在這次的判決 我方是沒有責任的!! 是否能指導那些相關法令可供
: 參考(如公司法等)
基本上,若是兩家公司完全獨立有沒有關係,是應該要分開計算勞工年資,
但是要以當時貴公司僱用勞工那時候的約定為主,因為只要有承諾就算是契約成立,
只是真的上法院訴訟,當然還是要以書面證明為主要證據較佳.
原po的案子,主要的爭論點在於當初分店倒閉,總店接收時老闆有無給承諾?
還有總店跟分店的關係性,是各自獨立的法人還是總公司跟分公司而已?
重點在"承諾與否" 跟 "總店跟分店的關係性".
: 講的不是很清楚 不知道是不是可以了解我的意思
: 但是相當擔心家中情形 不知道能否幫忙!感謝
: [email protected] 許小姐!!
附帶說明,適用勞基法的時間跟計算工作年資計算,兩者並無衝突,
一樣工作年資要全部都計算,即便是未適用勞基法之前,只是未適用勞基法之年資,
屆時在計算退休金時,是不納入計算基數中,但是不妨礙勞工取得退休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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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181.48
1F:推 ivysky:(末行中段?) 是不那如計算基數中-->是不納入計算基數中 03/13 03:26
※ 編輯: sunhappy 來自: 140.119.234.123 (03/13 11:24)
2F:推 sunhappy:感謝指正,打錯字 @@" 謝謝 03/13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