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ertel (just do)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 飼養家禽
時間Fri Feb 23 00:53:36 2007
※ 引述《ayaun (拖油瓶的無奈)》之銘言:
: 小弟爬過文,沒找到類似的文章
: 也不知道Po在這是否恰當~
: 正題:
: 小弟住彰化鄉下,住家對面有個空地(祖先留下的遺產)
: 我爸就拿那塊空地來飼養些家禽(雞跟鴨),準備給大嫂坐月子用
: 數量總數大概10多隻(沒正確算過)
: 日前,來了幾位環保局的人員~
: 說鄰居檢舉我們飼養的家禽太吵又臭之類的(公雞很愛啼..XD)
: 環保局的人只跟我們說要清理(詳細不是很清楚)
: 想請問這樣是否會罰款,或是構成違反任何法規的條件?
: 或是各位專家有這類的問題可以分享~
: Thanks!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 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酗酒滋事、謾罵喧鬧,不聽禁止者
。
二 無正當理由,擅吹警笛或擅發其他警號者。
三 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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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地區環境音量標準請參考「環境音量標準」第2條第7&10款、第12條
參考網頁:
http://w3.epa.gov.tw/epalaw/search/LordiDispFull.aspx?ltype=05&lname=0100
看起來似乎最多就是被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下的罰鍰。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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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人多就不
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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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6.91.211
1F:→ ayaun:感謝v大的意見~ 02/23 1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