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ertel (just do)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问题] 饲养家禽
时间Fri Feb 23 00:53:36 2007
※ 引述《ayaun (拖油瓶的无奈)》之铭言:
: 小弟爬过文,没找到类似的文章
: 也不知道Po在这是否恰当~
: 正题:
: 小弟住彰化乡下,住家对面有个空地(祖先留下的遗产)
: 我爸就拿那块空地来饲养些家禽(鸡跟鸭),准备给大嫂坐月子用
: 数量总数大概10多只(没正确算过)
: 日前,来了几位环保局的人员~
: 说邻居检举我们饲养的家禽太吵又臭之类的(公鸡很爱啼..XD)
: 环保局的人只跟我们说要清理(详细不是很清楚)
: 想请问这样是否会罚款,或是构成违反任何法规的条件?
: 或是各位专家有这类的问题可以分享~
: Thanks!
社会秩序维护法第72条:「
有左列各款行为之一者,处新台币六千元以下罚锾:
一 於公共场所或公众得出入之场所,酗酒滋事、谩骂喧闹,不听禁止者
。
二 无正当理由,擅吹警笛或擅发其他警号者。
三 制造噪音或深夜喧哗,妨害公众安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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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地区环境音量标准请参考「环境音量标准」第2条第7&10款、第12条
参考网页:
http://w3.epa.gov.tw/epalaw/search/LordiDispFull.aspx?ltype=05&lname=0100
看起来似乎最多就是被处新台币六千元以下的罚锾。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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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人多就不
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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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6.91.211
1F:→ ayaun:感谢v大的意见~ 02/23 1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