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ugo (酸梅人)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 請問大家一下 遺棄的問題
時間Mon Feb 12 01:48:44 2007
※ 引述《yukikaze819 (雪風)》之銘言:
: 請問版上資深的版友
: 假如 今天某甲的孩子 在某賣場 或是一間獨立式的店家
: 非他人外力因素(例:自己跌倒)受傷的話 且 事發當時 某甲不在那間店 或是此賣場內
: 也就是不再自己的小孩身邊..........
: 試問 這樣子去告某甲遺棄 這樣會成立嗎???謝謝各位版大解惑!!謝謝
刑法第294條關於義務遺棄罪之規定
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
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謂無自救能力係指其自己無維持其生存上所必要之能力,而有生命之危險的情況。
只是跌倒受傷應該不至於生命危險吧....所以當然不構成294之遺棄罪囉
如果你很想讓某甲得到教訓的話,建議你去看看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裡面第六章有
關於罰則的規定(罰錢或上課)。
http://jirs.judicial.gov.tw/FLAW/FLAWDAT01.asp?lsid=FL024905
按下所有條文,即可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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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7.160.48
1F:→ yukikaze819:謝謝各位高手指點^^ 02/12 01:50
2F:→ beugo:慘了 兒童福利法廢止了哈哈哈 要看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才對 02/12 01:53
※ 編輯: beugo 來自: 203.67.160.48 (02/12 01:55)
3F:推 hotwingking:...他們根本不是犯罪直接被害人 別說成立 根本不能告 02/12 01:57
4F:→ hotwingking:列這法條其實是筆墨分數了 並不會額外加分 02/12 01:58
5F:→ beugo:遺棄罪是非告訴乃論罪,可以用告發的 02/12 01:59
6F:→ beugo:小題大作阿 出來的話25分耶XD 當然真的出來我會盧更多QQ 02/12 02:01
7F:推 yukikaze819:謝謝各位 那再請問一下 刑法15條是講什麼?? 02/12 02:03
8F:→ beugo:jirs.judicial.gov.tw/FLAW/FLAWDAT01.asp?lsid=FL001424 02/12 02:08
9F:推 hotwingking:你這樣講我反而覺得問題更大 檢察官依取得告訴人地位 02/12 02:08
10F:→ hotwingking:那萬一被害人根本不想告怎麼辦? 這告訴的告 為合法嘛? 02/12 02:13
11F:推 beugo:非告訴乃論罪本來就不用管被害人想不想告吧@@|| 02/12 02:16
12F:→ beugo:以前強制性交罪因為是告訴乃論罪,一定要有合法告訴,否則 02/12 02:16
13F:→ beugo:就不能提起公訴,所以很多受害婦女忍氣吞聲只怕二次傷害, 02/12 02:17
14F:→ beugo:所以婦女團體一直為修法而努力,現在的強制性交罪就是非告乃 02/12 02:18
15F:→ beugo:因此現在強制性交罪,如果檢警機關知道了,就要辦到底 02/12 02:20
16F:→ beugo:再舉個例子,如果殺人罪也可以因為被害人(或遺孤)不想告, 02/12 02:21
17F:→ beugo:那多恐怖阿>_<|| (搞不好他們是被更多把槍指著頭不敢告) 02/12 02:23
18F:推 hotwingking:嗯 總之 依法偵查並未意味即具備訴訟條件 02/12 02:23
19F:→ hotwingking:但遺棄罪跟強制性交罪有點不同 其相對性不是那麼強烈 02/12 02:26
20F:推 beugo:恩告訴乃論之罪一定要有告訴權人的合法告訴,不然就會被法官 02/12 02:26
21F:→ hotwingking:檢察官在起訴前會再三考慮 02/12 02:27
22F:→ beugo:以刑事訴訟法303條第3款 不受理判決 而駁回。 02/12 02:27
23F:推 hotwingking:同學今年大幾了? 請看上一行 仔細看看那邊錯誤...^^ 02/12 02:29
24F:推 beugo:刑訴那行? 沒錯阿@@|| 02/12 02:32
25F:→ beugo:檢察官起訴那行? 你是指起訴法定主義和起訴便宜主義嗎 02/12 02:34
26F:→ beugo:我退伍超久了 現在還在考啦 哈哈哈 實在是不才阿XD 02/12 02:35
27F:推 hotwingking:喔 辛苦的考生 ... 不受理判決不能跟駁回加在一起啦 02/12 03:16
28F:推 beugo:刑訴503條 刑事訴訟諭知無罪、免訴或不受理之判決者,應以 02/12 22:23
29F:→ beugo:判決駁回原告之訴。 (呃 我一直推到自己文章 拍謝Q_Q) 02/12 22:24
30F:推 hotwingking:喔 真的耶 但真不懂這觀念 明明是消滅訴訟繫屬的動作 02/12 23:52
31F:→ hotwingking:為什麼是用駁回 駁回的定義是用在程序法上reject動作? 02/12 23:52
32F:推 beugo:唔 老實說我不清楚@_@|| 我從以前就是背要嘛判決駁回 要嘛 02/13 00:15
33F:→ beugo:裁定駁回 沒有那麼在意 "駁回" 的定義XD 02/13 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