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ugo (酸梅人)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问题] 请问大家一下 遗弃的问题
时间Mon Feb 12 01:48:44 2007
※ 引述《yukikaze819 (雪风)》之铭言:
: 请问版上资深的版友
: 假如 今天某甲的孩子 在某卖场 或是一间独立式的店家
: 非他人外力因素(例:自己跌倒)受伤的话 且 事发当时 某甲不在那间店 或是此卖场内
: 也就是不再自己的小孩身边..........
: 试问 这样子去告某甲遗弃 这样会成立吗???谢谢各位版大解惑!!谢谢
刑法第294条关於义务遗弃罪之规定
对於无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约应扶助、养育或保护而遗弃之,或不为
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养育或保护者,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处无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伤者,处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无自救能力系指其自己无维持其生存上所必要之能力,而有生命之危险的情况。
只是跌倒受伤应该不至於生命危险吧....所以当然不构成294之遗弃罪罗
如果你很想让某甲得到教训的话,建议你去看看儿童及少年福利法,里面第六章有
关於罚则的规定(罚钱或上课)。
http://jirs.judicial.gov.tw/FLAW/FLAWDAT01.asp?lsid=FL024905
按下所有条文,即可检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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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67.160.48
1F:→ yukikaze819:谢谢各位高手指点^^ 02/12 01:50
2F:→ beugo:惨了 儿童福利法废止了哈哈哈 要看儿童及少年福利法才对 02/12 01:53
※ 编辑: beugo 来自: 203.67.160.48 (02/12 01:55)
3F:推 hotwingking:...他们根本不是犯罪直接被害人 别说成立 根本不能告 02/12 01:57
4F:→ hotwingking:列这法条其实是笔墨分数了 并不会额外加分 02/12 01:58
5F:→ beugo:遗弃罪是非告诉乃论罪,可以用告发的 02/12 01:59
6F:→ beugo:小题大作阿 出来的话25分耶XD 当然真的出来我会卢更多QQ 02/12 02:01
7F:推 yukikaze819:谢谢各位 那再请问一下 刑法15条是讲什麽?? 02/12 02:03
8F:→ beugo:jirs.judicial.gov.tw/FLAW/FLAWDAT01.asp?lsid=FL001424 02/12 02:08
9F:推 hotwingking:你这样讲我反而觉得问题更大 检察官依取得告诉人地位 02/12 02:08
10F:→ hotwingking:那万一被害人根本不想告怎麽办? 这告诉的告 为合法嘛? 02/12 02:13
11F:推 beugo:非告诉乃论罪本来就不用管被害人想不想告吧@@|| 02/12 02:16
12F:→ beugo:以前强制性交罪因为是告诉乃论罪,一定要有合法告诉,否则 02/12 02:16
13F:→ beugo:就不能提起公诉,所以很多受害妇女忍气吞声只怕二次伤害, 02/12 02:17
14F:→ beugo:所以妇女团体一直为修法而努力,现在的强制性交罪就是非告乃 02/12 02:18
15F:→ beugo:因此现在强制性交罪,如果检警机关知道了,就要办到底 02/12 02:20
16F:→ beugo:再举个例子,如果杀人罪也可以因为被害人(或遗孤)不想告, 02/12 02:21
17F:→ beugo:那多恐怖阿>_<|| (搞不好他们是被更多把枪指着头不敢告) 02/12 02:23
18F:推 hotwingking:嗯 总之 依法侦查并未意味即具备诉讼条件 02/12 02:23
19F:→ hotwingking:但遗弃罪跟强制性交罪有点不同 其相对性不是那麽强烈 02/12 02:26
20F:推 beugo:恩告诉乃论之罪一定要有告诉权人的合法告诉,不然就会被法官 02/12 02:26
21F:→ hotwingking:检察官在起诉前会再三考虑 02/12 02:27
22F:→ beugo:以刑事诉讼法303条第3款 不受理判决 而驳回。 02/12 02:27
23F:推 hotwingking:同学今年大几了? 请看上一行 仔细看看那边错误...^^ 02/12 02:29
24F:推 beugo:刑诉那行? 没错阿@@|| 02/12 02:32
25F:→ beugo:检察官起诉那行? 你是指起诉法定主义和起诉便宜主义吗 02/12 02:34
26F:→ beugo:我退伍超久了 现在还在考啦 哈哈哈 实在是不才阿XD 02/12 02:35
27F:推 hotwingking:喔 辛苦的考生 ... 不受理判决不能跟驳回加在一起啦 02/12 03:16
28F:推 beugo:刑诉503条 刑事诉讼谕知无罪、免诉或不受理之判决者,应以 02/12 22:23
29F:→ beugo:判决驳回原告之诉。 (呃 我一直推到自己文章 拍谢Q_Q) 02/12 22:24
30F:推 hotwingking:喔 真的耶 但真不懂这观念 明明是消灭诉讼系属的动作 02/12 23:52
31F:→ hotwingking:为什麽是用驳回 驳回的定义是用在程序法上reject动作? 02/12 23:52
32F:推 beugo:唔 老实说我不清楚@_@|| 我从以前就是背要嘛判决驳回 要嘛 02/13 00:15
33F:→ beugo:裁定驳回 没有那麽在意 "驳回" 的定义XD 02/13 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