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ugo (酸梅人)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 在書展攤位被推銷買的套書屬於訪問買賣 …
時間Sun Feb 11 15:33:27 2007
※ 引述《henryyufish (我回來了)》之銘言:
: 之前在台北國際書展被推銷一套書
: 被盧了兩個多小時後簽了訂購書
: 後來在七天內寄了存證信函給對方說我要解約
: 對方回信給我說在書展買的書不屬於訪問買賣
: 因此不適用消保法第十九條的規定
: 我查了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的網站
: 看起來我在書展被推銷的那一套書應該屬於訪問買賣吧?
: 我比較疑惑的是這一點
: 法律上我到底站不站得住腳呢?
: (我已經滿廿歲,所以沒辦法叫我爸解除契約)
http://www.cpc.gov.tw/index.asp?pagenumber=06 (輸入買賣訪問可以查到這個函)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函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二 年 二 月 十 三 日
消 保 法 字 第○九二○○○○一九○號
受文者:王○○君
【主旨】
台端函詢消費者於展覽會場購買商品是否屬訪問買賣一案,本會意見如說明二,請查照。
【說明】
七 八 消費者保護法判決函釋彙編
一、依據台端九十二年二月三日申請函辦理。
二、查訪問買賣依消費者保護法第二條第十一款之規定,係指「企業經營者未經邀約而在
消費者之住居所或其他場所從事銷售,所為之買賣。」消費者於書展展覽會場購買圖書,
原則上非屬訪問買賣,惟實際仍應就具體個案事實有無符合上該條款之要件認定。消費者
主動至展覽會場所生之買賣行為,與「訪問買賣」之定義尚有不符。
三、台端如認權利受有侵害,擬向有關機關申訴時,得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三條之規定
,向企業經營者、消費者保護團體或直轄市、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或其分中心申
訴,或可打一九五○全國性消費者服務專線電話申訴及諮詢;如未獲妥適處理,得向直轄
市、縣(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申訴;消費者於申訴未獲妥適處理時,亦得依消費者保護
法第四十四條向直轄市或縣(市)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 消費者於書展展覽會購買圖書,原則上非屬訪問買賣 "
另外用估狗在網路上面找到一些文章 建議你看看
http://www.neo.com.tw/archives/000191.html
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412.aspx?id=320
消保會認為非屬訪問買賣主要是因為,展覽現場所達成的交易,因為有同類商品的比較
,且參觀展覽者有預期購買的心理,故在展覽現場達成的買賣,原則上非屬消保法所稱之
訪問買賣。
看完上面那坨我自己的感覺是,你的情況可能無法適用訪問買賣,不過你還是打個電話
去消基會問問看吧@@|| 希望你可以順利解除這份契約
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地址/ 台北市大安區106復興南路一段390號10樓之2
台北總會:電話:02-27001234 傳真:02-27032675
中區分會:04-23757234
南區分會:06-2411234
高屏分會:07-2251234
花東分會:03-8566555
網址:
http://www.consumers.org.tw
E-mail:
[email protected]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http://www.cpc.gov.tw/
電話 1950(上班時間才會通 我剛剛幫你撥過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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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7.160.48
1F:推 legist:大推本篇!!! 02/11 19:15
2F:推 ivysky:"如果"套書在展場未全套提供檢視,或許能由此方向去要求退.. 02/12 05:15
3F:推 henryyufish:感謝!看樣子我只聽天由命了 02/12 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