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ugo (酸梅人)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房客以自己出錢裝潢的理由拒搬
時間Sat Feb 10 23:33:19 2007
※ 引述《slpchen (slp)》之銘言:
: 我家在南部地區有一塊土地(很久很久以前買的)
: 由於是鄉下地段 所以房子都是一層樓的 用很簡陋的方式搭成的
: (不好意思 真的不知道怎麼形容 總之呢 就是那種很薄的牆
: 像是用水泥又不太像的材質建成的 地板呢則是用木板之類的鋪成)
: 因為呢 這塊土地我們家根本用不到 (太鄉下了)
: 所以就已很便宜的租金租給那邊的人
: 不過最近因為要辦理土地繼承的問題
: 我家人決定要把這塊土地上的房子拆掉 重新再蓋
: 房客中有一位說 他自己出錢裝潢了地板跟天花板
: 如果要叫他搬家的話 我們要賠償他的損失
: 而且要賠不合理的價錢 大概是賠到快五倍的價錢了
: (比方說市價是差不多二萬 他要求我們要賠他十萬)
: 請問我們需要賠償他的損失嗎 要賠的話 是要賠全額還是一半?
: 再來就是 他提出的價錢很不合理 如果真的要賠 需要賠到這麼高的價錢嗎?
: 還是說 我們可以用
: 他"未經房東同意擅自變動(恩 不知道專業名詞是什麼)房子"的理由
: 拒絕賠償?
他當初在裝潢的時候,你們知道嗎?
你們如果知道,但還是默許他裝潢房子,那現在不租了,確實要還
如果你們有辦法裝死成功,那就不用還這筆錢,在法院就是在比舉證責任
對方如果有辦法提出證明,證明你們絕對知道他有裝潢,那你們就會敗訴
譬如說他曾經寫存證信函? 或者是房子就在你家附近,不可能不知道,諸如此類
那至於要陪多少錢,也不會是他說了算,請人鑑定吧,談不攏也只能打官司了
(民法第431條)
: 另外麻煩的一點是 這是我阿公時代租出去的房子
: 所以根本沒有簽什麼合約 都只是口頭約定而已
: 萬一房客拒搬要怎麼辦? 先寄存證信函給他們嗎?
: 恩 其實還有一個問題
: 其中有一個房客是鄰長 當初呢 我阿公因為跟那個鄰長有認識
: 所以都不跟他收房租
: 現在鄰長去世了 我爸想說 要恢復收房租了
: 鄰長的兒子就開始灰說 我阿公答應說要送他爸(鄰長)這棟房子
: 問題是我阿公已經老人癡呆了 而且鄰長已經去世了
: 根本沒辦法去求證這到底是不是真的
: 現在應該怎麼辦才好呢?
當然是寫存證限期請他們搬走...
然後就起訴,請他們將房子還給你們(所有權人看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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