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inwais (死貓亂尿尿)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請益] 輝寶 求職被騙辦理手機門號又無法持有使用
時間Mon Jan 29 16:00:51 2007
通通吃光光
剛剛去區公所的法律扶助求教
基本上顧問的看法跟前幾位PO文的大大差不多
但是就民事的部份來說
目前的情況是對方公司已經不在當初簽約所留的住址
也不在公司註冊的住址(2個住址不同)
也就是目前是找不到人來負責的狀況
如果寄存證信函對方也收不到
申請支付命令也將無人查收
就算我提出民事告訴,會不會因為找不到人,而也可能求償無門嗎?
顧問是跟我說提出刑事,以詐欺案來讓警方與法院介入
他的論點跟yeechin大所說的一樣
這樣我才比較有可能能夠找到人來負責
(我的目的只是希望對方公司能夠負清這筆違約金+通信費用)
再請教各位大大 如果我提出刑事之後
後續會有怎麼樣的發展?
在找不到人的情況下,真的得提出刑事才能請求賠償嗎?
或是賠償這部份還要再另外提出民事?
還望請各位大大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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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04.225.7
1F:推 yeechin:刑事--警察幫你找人,民事--你自己找人,可提刑事附帶民事 01/29 18:09
2F:→ yeechin:訴訟。只是你找人應該沒警察快. 01/29 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