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inwais (死猫乱尿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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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请益] 辉宝 求职被骗办理手机门号又无法持有使用
时间Mon Jan 29 16:00:51 2007
通通吃光光
刚刚去区公所的法律扶助求教
基本上顾问的看法跟前几位PO文的大大差不多
但是就民事的部份来说
目前的情况是对方公司已经不在当初签约所留的住址
也不在公司注册的住址(2个住址不同)
也就是目前是找不到人来负责的状况
如果寄存证信函对方也收不到
申请支付命令也将无人查收
就算我提出民事告诉,会不会因为找不到人,而也可能求偿无门吗?
顾问是跟我说提出刑事,以诈欺案来让警方与法院介入
他的论点跟yeechin大所说的一样
这样我才比较有可能能够找到人来负责
(我的目的只是希望对方公司能够负清这笔违约金+通信费用)
再请教各位大大 如果我提出刑事之後
後续会有怎麽样的发展?
在找不到人的情况下,真的得提出刑事才能请求赔偿吗?
或是赔偿这部份还要再另外提出民事?
还望请各位大大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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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04.225.7
1F:推 yeechin:刑事--警察帮你找人,民事--你自己找人,可提刑事附带民事 01/29 18:09
2F:→ yeechin:诉讼。只是你找人应该没警察快. 01/29 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