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lway (DOWN)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 有關共同繼承土地之買賣或分割的問題
時間Thu Dec 14 16:03:49 2006
※ 引述《hicker (問版失誤之王....)》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ask 看板]
: 作者: counting (yves saint laurent) 看板: ask
: 標題: [問題] ptt有哪幾個版可以討論法律問題?
: 時間: Thu Dec 14 01:03:52 2006
: 請問 PTT有哪幾個版可以討論土地問題
: 家人最近再跟親戚有土地糾紛
: 我爸有三個弟弟 所以總共是四個人
: 目前 爺爺遺留的土地遺產
: 之前賣了一塊土地 一千多萬 但是小叔並沒有拿去還蓋給爺爺奶奶住的房子貸款
: 反而是挪為私用 後來我爸請律師花了三十幾萬 才讓他把那些錢拿去還
: 目前 小叔叔又想聯合另外兩個叔叔 引土地法34條之一
: 令一塊約價值兩千多萬的土地
: 希望能以過三分之四的人同意對土地進行處分 也就是買賣 小叔想拿去拍賣
: 再把拍賣的錢給挪為私用 就是拿了錢卻不分 就說他生意投資失敗需要用錢
: 我父親是否可以不同意他們這樣的行為?
: 我想找可以問這個的版
: 我只是想為家人盡一點心力
原則上要賣依據土地法34條之1規定有應有部分合計超過一半且人數過半同意就可以
所以小叔可以賣 但你父親可以以下面方法為之
第一種
就是叫你爸用同樣條件以優先購買權買下 如果他們三個人要賣的話
但是前提是你爸要有錢
第二種
原則上要買賣共有土地的時候 要有其他共有人同意且放棄優先購買權
登記機關要看文件來登記買賣移轉 也就是如果要賣共有土地
依據土地法34之1第3項要提出他共有人已為受領或為其提存之證明文件
就是你小叔必須提出你爸已經領到錢或著已經幫他把錢提存的證明文件
否則不能辦理買賣移轉登記
大致上是這樣 不過其實我也是看書的而且其實我沒有講很仔細 真的如果有問題
可以請你爸問律師比較好 要不然就是找代書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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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32.237.172
1F:推 counting:謝謝 12/15 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