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ura (瑪麗有隻咪咪咪~)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 勞退新制 勞資爭議 退休前被改調單位
時間Mon Nov 27 23:33:04 2006
mamasun老兄,你這樣不是把自己推向死胡同嗎?
術業有專攻,
勞工法這個領域,不是一般看得懂文字的人可以望文生義的,
這樣說可能不太妥當,那就換個說法:
望文生義所得出的結論可能會跟實際處理結果差很多。
板上此領域的專家不算多(這位g大和另一位s兄稱得上翹楚)
如果你發表文章不是只為了吐一口怨氣,
那就從中摸索出下一歩,或者另外提出更具體的問題,
總之好好研究一下。(至少你要把事實說的更清楚一點吧)
在這裡回答的人並非你之前遇到那些推啊拖的人,
你發這脾氣有點搞錯對象。
個人初歩的想法是
令尊遇上的,算是還沒成案的勞資爭議。
而是在現實上被施予很多小賤招。
(畢竟資方沒解雇,是否減薪見仁見智,但你的問題重點似乎不在此。)
你可以很簡要的說說你的訴求是什麼嗎?
如果你的要求是"不能調單位",我看應該是很抱歉;
如果是"不能任意解雇",
那請令尊千萬不要在自動請辭的文件上簽字,
並且保存好自己的出勤紀錄,經手的文件要備份存檔,有碰到錢的話一定要留憑證,
以備後續有進一步發展時,有東西可以能拿來當證據。
其它的部分,
因為你的文章以牢騷居多,無法窺知具體事實大概為何,所以不便繼續發言。
最後建議你可以請教其他人,
關於退休金的部分有沒有更好的解決方法或策略選擇。
※ 引述《mamasun (謝謝大家的鼓勵)》之銘言:
: 我是原PO
: 這位仁兄,想必您是高人
: 一般市井小民都不懂勞工局跟勞委會有啥不一樣
: 更別說應該要知道退休科跟爭議科有什麼不一樣
: 如果您真的這麼厲害,請您告訴我我該怎麼做
: 所有的法條我都翻過了 能夠爭取的我也盡力了
: 我打電話到人資 人資擋我電話
: 工會說他們正在協商 但資方強硬
: 有人建議我找立委 某女立委助理告訴我你這要找縣議員
: 台北縣議員說要找苗栗縣議員 但我沒有苗栗縣投票權
: 請問強者如你,我這叫沒有認真盡力?
: 我上面原文也寫得很清楚 他們幫我父親亂調單位
: 我也沒聽到你說一聲這是違法還是合法的?
: 事實上我查過案例 這種案子看你遇到誰判
: 他有一大堆理由跟藉口可以說你不適任
: 把你從管理部調資訊部說你不適任這樣合法嗎?
: 您這樣的指責讓我非常痛心難過
: 如果您有誠意 請您自d文章
: 不要把我寫的好像不動腦的笨蛋
: 本人好歹是念法商學院畢業的!
: 我不是當事人 只能從父親口中得知有限的線索
: 如果我父親跟您一樣懂法律
: 懂得原來有勞工退休科和勞資爭議科
: 我想這家公司 應該不敢這樣欺負我們才對!!
: ※ 引述《genderbb (驅魔人終於趕上進度了^^)》之銘言:
: : 一、個人勞資爭議要找勞工局
: : 勞委會是不介入的
: : 如果原PO一直找勞委會,當然會覺得是被推來推去
: : 那兩個處是主管法規不同
: : 有關勞資爭議的當然找爭議科
: : 但如果對退休的規定不懂
: : 就要找退休科
: : 二、正常管道原PO覺得沒用的話
: : 虛擬的網路會有用嗎?
: : 網友的言論也許會讓原PO覺得人間處處有溫情
: : 但對事情的解決沒有幫助
: : 原PO還是要面對真實世界的人才能解決事情
: : 工作權的保障是自己爭取的
: : 寄希望於他人身上是緣木求魚
: : 事情發生了
: : 要想辦法弄懂相關規定跟程序
: : 不然永遠是不懂的人吃虧
: : 訴諸情感是沒有用的
: : 話講得很重
: : 不過原PO文章讓我覺得處理的方法有問題
: : 實務上遇到很多勞工不肯花心思去瞭解問題並好好處理
: : 只想丟給其他人處理,由別人維護他的權益
: : 實話說
: : 這種人通常最後死自己
: : 建議原PO還是盡力弄懂自己的權益跟要採取的作法
: : 有實質不清楚的步驟、規定跟想法等
: : 再上來問意見會更好
: : 不然這樣寫,情緒是獲得抒解了
: : 但對事情一點幫助也沒有
: : 當然如果原本就只是為了抒解情緒
: : 那我上面都是廢言
: : 跟我說
: : 我會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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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1.16.60
1F:推 Orj:還好吧,我不覺得原PO有在發脾氣 11/27 23:44
2F:推 hiturtle:其實要先說說來這人的心理吧.只要回不利於他們的話.不少 11/28 09:19
3F:→ hiturtle:人的感覺是你落井下石.誰管是非對錯.能幫他想出辦法.達到 11/28 09:19
4F:→ hiturtle:他們的希望.遠比什麼都重要.最好回答時還要放低姿態.不然 11/28 09:20
5F:→ hiturtle:誰理你回文內容.你就最跟本上就是看不起他們 ( ′-`)y-~ 11/28 09:23
6F:推 meatpie:我想不懂法律的人對這種文字遊戲的世界一定會感到惶恐" 11/28 10:27
7F:→ meatpie:就算懂的翻條文也不一定理的出頭緒.. 11/28 10:30
8F:→ meatpie:這種感覺就像重病去看醫生..醫生回你"這麼笨.這麼嚴重才來 11/28 10:31
9F:→ meatpie:你叫我怎麼救你"..這種感覺一定很差吧.. 11/28 10:33
10F:→ meatpie:所以我覺得越專業的人就要懂得放低姿態.. 11/28 10:34
11F:→ meatpie:不要把自己的標準架設於他人之上..這樣才不會引起誤會 11/28 10:39
12F:推 Orj:樓上的推文覺得很棒 11/28 12:37
13F:→ Orj:例子真是真實啊 11/28 12:37
14F:推 rhinoii:推M大推文 11/28 14:08
15F:推 roura:你說的很對,對同道是要這麼說。但我想針對原po,對象不同。 11/28 15:40
16F:→ roura:兩種角度的說法可以互補,我覺得這並不相斥。 (謝謝) 11/28 15:41
17F:→ roura:真有看過某些道長對來求助的當事人兇到 XD (見不賢內自省) 11/28 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