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aka (小虫子)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討論] 一張鳥照片賠12萬和解金~著作權
時間Sat Nov 11 13:23:46 2006
※ 引述《alaka (小虫子)》之銘言:
: 今天在某敗家網站頭版看到這串
: 好像有些關連...
知名的攝影師告畫家的案子判決了耶..
http://blog.sina.com.tw/a_shan/article.php?pbgid=15101&entryid=225037
求償70萬被駁回
法官說拍鳥的照片
"照片之攝影著作所保護者為照片及拍攝之權
利,至於所拍攝之「對象」尚非著作權所
保護之對象"
被告的人參考照片
用繪畫方式畫出鳥也是獨立創作,所以沒有侵權
"如認就自然界之生態加以攝影後,即允許攝
影者就該生物展現於相片中之生物姿勢、動作
型態取得著作權,無異承認人類對於自然界之
生態得藉由攝影紀錄而取得獨占之權利,此後
任何人均不得再就該種生物以相同角度或姿態
加以繪製或拍攝,此不合理甚明,且將妨害人
類文化及藝術之進步,與著作權法促進國家文
化發展之立法目的背道而馳"
搞不懂這人告人之前怎麼不先找律師研究呢 ????
看起來還要自己付裁判費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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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0.0.53
1F:推 pipsu:這人之前靠私下和解就賺了不少,他告人可是職業的... 11/11 14:32
2F:推 alaka:那應該轉詐騙板嗎Q_Q 11/11 15:31
3F:推 JackeyChen:這就叫訟棍 11/11 16:16
4F:推 baolidab:原來訟棍的意思就是這樣呀,謝謝傑克大大 11/11 19:03
5F:推 adware:這傢伙不是挺惡名昭彰的嗎??我記得以前黑特還有幹譙過他 11/13 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