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aka (小虫子)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讨论] 一张鸟照片赔12万和解金~着作权
时间Sat Nov 11 13:23:46 2006
※ 引述《alaka (小虫子)》之铭言:
: 今天在某败家网站头版看到这串
: 好像有些关连...
知名的摄影师告画家的案子判决了耶..
http://blog.sina.com.tw/a_shan/article.php?pbgid=15101&entryid=225037
求偿70万被驳回
法官说拍鸟的照片
"照片之摄影着作所保护者为照片及拍摄之权
利,至於所拍摄之「对象」尚非着作权所
保护之对象"
被告的人参考照片
用绘画方式画出鸟也是独立创作,所以没有侵权
"如认就自然界之生态加以摄影後,即允许摄
影者就该生物展现於相片中之生物姿势、动作
型态取得着作权,无异承认人类对於自然界之
生态得藉由摄影纪录而取得独占之权利,此後
任何人均不得再就该种生物以相同角度或姿态
加以绘制或拍摄,此不合理甚明,且将妨害人
类文化及艺术之进步,与着作权法促进国家文
化发展之立法目的背道而驰"
搞不懂这人告人之前怎麽不先找律师研究呢 ????
看起来还要自己付裁判费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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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30.0.53
1F:推 pipsu:这人之前靠私下和解就赚了不少,他告人可是职业的... 11/11 14:32
2F:推 alaka:那应该转诈骗板吗Q_Q 11/11 15:31
3F:推 JackeyChen:这就叫讼棍 11/11 16:16
4F:推 baolidab:原来讼棍的意思就是这样呀,谢谢杰克大大 11/11 19:03
5F:推 adware:这家伙不是挺恶名昭彰的吗??我记得以前黑特还有干谯过他 11/13 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