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nhappy (小笨蛋)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 勞工退休金條例
時間Fri Nov 10 23:10:46 2006
※ 引述《rakura ( 浪人)》之銘言:
: 不好意思 想請問一下
: (實在不知道該去哪個版問 如果犯到版規 煩請版主d掉)
: 勞工退休金條例 我是使用新條例
: 今天是我第一次領到薪水
: 退休金卻是從我的薪水裡扣錢
: 覺得很奇怪! 退休金不是雇主出錢的嗎? 怎麼是扣我的薪水呢?
: 請問這樣該怎麼處理?
: 謝謝回答
: 補充一下
: 在開始時 BOSS有跟我說會提撥退休金 我問說可不可以不要提撥
: BOSS說不可能 說現在新制度就是從你(指我)薪水裡扣6%
: 可是我去查了 退休金有分兩種 雇主負擔 或 員工也可以自願提撥6%
: 這跟BOSS他們說的不一樣 所以應該是雇主本來就要負擔6%不是嗎?
: 而看員工自己要不要提撥 那我當初不就被唬爛了?
你先確定你所領取的薪水,就是當初面試所約定的薪水扣勞退提撥金嗎?
如果確實無誤的話,那你公司的老闆已經觸犯勞動基準法的規定了,
注意並非勞工退休金條例,所以權責機關是勞動檢查所(處).
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為雇主每月應該為勞工提撥退休金,
,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百分之六.
(所以只要雇主有確實提撥勞工薪資6%,那就沒有違反此項規定)
但是雇主仍違反了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規定,該項規定工資應全額給付勞工,
雇主擅自把你的薪水拿去提撥,就是沒有全額給你薪水,所以視為薪水未給付完畢,
而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那你去勞動檢查所(處)檢舉,就可以解決問題.
所以公司老闆擅自拿你薪水去提撥勞工退休金,那是錯誤且違法的行為,
你可以打電話去勞檢查所(處)申訴,就說明你公司目前勞工退休金提撥的問題,
請勞動檢查所(處)派人過去檢查,讓老闆先被罰錢,看看能不能嚇阻老闆這樣的行為,
因為你還在工作期間,所以我建議你匿名申訴,這樣也比較可以保護自己.
如果老闆被罰錢還是繼續執意拿員工薪水提撥,
那你就每個月申訴一次,老闆就會連續受罰,罰久了應該就不敢亂來了.
(PS:你有去申訴的話,到時候勞動檢查所(處)還會給你檢查報告,知道公司有無違法,
且該次檢查是全面性的勞動條件檢查,所以還可以改善勞動條件.)
以上為個人意見,有錯請指正
附上我引用的法律條文
名 稱: 勞動基準法 (民國 91 年 12 月 25 日 修正)
第 22 條 第2項 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
不在此限。(工資應全額給付)
名 稱: 勞工退休金條例 (民國 93 年 06 月 30 日公布 )
第 14 條 雇主每月負擔之勞工退休金提繳率,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百分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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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unhappy 來自: 61.228.179.203 (11/10 23:15)
1F:推 rakura:謝謝您的回答 可是員工只有我一個 我想匿名也沒有用吧Orz 11/11 07:49
2F:→ rakura:等我下班在來說清楚點好了@@" 趕著上班XD 11/11 0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