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nhappy (小笨蛋)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 因懷孕而違約離職 資方要求薪資抵違約金
時間Mon Oct 30 21:47:52 2006
※ 引述《ysjj (ysj)》之銘言:
: 針對這件事要再麻煩各位了~
: 在勞工局協調後,資方還是不歸還薪資並要我賠違約金..
: 資方曾口頭同意我離職同時不須賠償違約金這部分我有主管應許的錄音存證
: 扣薪水的部分也有對方的律師函作為證明
: 也就是該準備的證據都差不多.
: 想請教的是現在我該做什麼動作?
: 1.到北檢所.勞工局.勞保局檢舉
先打電話去你想要申訴的單位,然後跟他說明你可以提供哪些資料,看該單位須不需要,
如果需要就提供給該單位,之後該單位會寄檢查報告給你.
(1).資方沒有給你薪水--> 北部除台北市外 去北區勞動檢查所申訴
(2).資方有把你低報勞保投保薪資或是沒有依規定提撥勞退--->那去勞保局申訴
(3).勞工局申訴你已經去過了,就不用再申訴了,除非你想要招開第二次協調會.
: 2.到法院申請支付命令
可以,花一千元去申請支付命令要求雇主給付薪水.
: 3.直接起訴資方
如果資方對於支付命令有異議的話,就會直接進入民事訴訟程序了,所以你不用起訴,
直接等支付命令的結果就好了,如果資方沒有異議,那就拿錢
資方有異議 ,那就直接開始打官司了
: 4.等他起訴我(資方確定會告)
起訴要看資方有沒有針對你違約要告你,基本上你應該不用怕違約金問題,
因為違約金部分應該要以你實際造成資方損失為限.
: 拜託呀...謝謝
基本上進入司法程序的話,雙方都會比較麻煩啦,如果你沒有時間打官司,那就盡量和解
如果對方太過分,那就乾脆認命打官司好了,尋求訴訟給你ㄧ個公道.
目前大概就這樣吧,以上是個人意見,有錯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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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181.194
1F:推 ysjj:非常感謝sunhappy大好人~連勞工局都說資方真是不可理喻,現在 11/01 00:02
2F:→ ysjj:打算直接起訴了..希望抗戰一番後能將事情圓滿解決~ 謝謝!! 11/01 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