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yahh (indefinite)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 房東要趕我走 又不退押金
時間Mon Oct 30 18:54:25 2006
: ====重點來了=====
: 警察建議是去板橋的民事訴訟庭請求判決,最好是請個律師
: 但我只是個學生,朋友家裡是有親人是律師,但是遠在高雄,我人在台北縣永和
: 禮拜一的時候我會去板橋地方法院諮詢,不過那時已經是30號
: 若是要打官司,那我還必須繳交11月的房租嗎?
: 另外因為我租金有延遲繳交,7月到10月中間有兩個月是延遲的(8.10)
: 契約上有說若我有違背任何一條必須繳回房租,決不異議
: 但第三條又說租金我不得藉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納 (電燈費及自來水費另外)
: 如果是上民事訴訟的話,我該怎麼跟法官說呢
我今天已經向板橋地方法院提出對房東的告訴了
自己辦這種事其實蠻緊張的
一開始先去訴訟輔導櫃檯,櫃檯人員主要提供程序上的輔導
對案件內容是沒有什麼意見提供的 我還很緊張的把事情過成都跟他說一遍
結果他說:那你要怎樣呢
我:請法院判決
他就叫我拿三塊錢買小額訴訟表格化訴狀,勾了我要填的部分
由於我不知道房東居住地地址,他也拒絕透露,我只好留租屋的地址
這大概會要等寄第二次吧
因為聽警衛說第一次沒收到的話,書記官會寄到他的戶籍地址
填了姓名身分證字號以及居住所地址後,就寫訴狀事由
然後要求賠償的金額 還會算利息 @_@
都填好了之後就把證據跟訴狀影印,訂起來,交付收件就可以了
而我的小額民事訴訟費用是1000元~~
希望對最近有租屋糾紛的人若是跟房東調解失敗的話也許有些幫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4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