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keyChen (無業工讀生)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 行為能力之釋疑~禁治產人與七歲以下異同?
時間Thu Oct 26 11:37:53 2006
※ 引述《funkygirl ()》之銘言:
: 標題: Re: [問題] 行為能力之釋疑~七歲以下兒童一般購物?
: 時間: Wed Oct 25 15:59:41 2006
: ※ 引述《funkygirl ()》之銘言:
: : 我想請問有關自然行為能力這方面的問題
: : 第 十三 條 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
: : 那七歲以下兒童自己去超商買東西 算是有效的嗎?
: : 賣給他的賣家有何責任?
: : 不好意思 請教一下
: 還有一個問題請教
: 第 十五 條 禁治產人,無行為能力。
: 那已成年的禁治產人七歲以下無行為能力在權力方面有什麼不同?
: 禁治產人若犯法 要怎麼判定?
: 謝謝^^
本篇推文部分,有些曖昧不明之處,小弟在這邊做點補充說明
1.「禁治產制度」是民事上.私法領域的討論層次(尤其是指財產法)
(制度目的為何,請參考教科書說明)
而我想說明的是,「行為能力」跟「權利能力」的不同......
行為能力,是指具不具備獨立做成有效法律行為的資格
那麼關於禁治產人,民法15條已經給我們答案
權利能力,是指能不能作為權利義務歸屬主體的資格
原則上你只要是個活人,或者經過正式登記的法人團體
都具備權利能力滴!
所以一個不具行為能力的人,雖然不能獨立為有效法律行為
但他還是可以透過法定代理、監護制度,取得權利或可能負擔義務
簡單粗略說明至此....
2.刑事責任問題務必回歸刑法層次去討論
一個在民事上被宣告禁治產的人,也只是宣示他在私法領域上不具行為能力
至於在刑事責任上,還是要看「行為時」是不是具有認識或控制不法的能力
這點就要個案判斷,而置重點在刑法第19條的攻擊防禦、舉證了
刑法第19條
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
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
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
減低者,得減輕其刑。
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28.64
※ 編輯: JackeyChen 來自: 61.31.128.64 (10/26 11:42)
1F:推 ivysky:這篇是否改標為:禁止產人之行為能力權利能力之釋疑 較合用? 10/26 13:30
2F:推 hotwingking:何止曖昧不明 我推的簡直有點亂七八糟 :P 10/26 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