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vysky (曼)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請益] 停在有管理公司社區內的腳踏車被偷
時間Tue Oct 3 21:19:45 2006
※ 引述《lovemykiki (好可愛)》之銘言:
: ※ 引述《lovemykiki (好可愛)》之銘言:
: 我們是社區住戶
: 有繳交管理費
: 某天發現我們家的腳踏車被偷了
: 請問可向管委會求償嗎?
: 還是自己摸摸鼻子算了?
: 若是管委會不處理
: 可以拒繳管理費嗎?(因為繳了還是東西被偷啊!)
: → hiturtle:拒交管理費.到時管委申請強制封你財產時.希望你不會上來 10/02 00:28
: → hiturtle:求救.一碼歸一碼.很多人就是喜歡把不相干的事混在一起談 10/02 00:29
: 我知道不繳交管理費是違法的啊
: 所以現在是採取最後一刻再繳交的方式
: 不過我不懂您何謂"不相干"
: 管理公司收了我的管理費後 負責的項目包含管理 清潔 巡邏 保全..等等
: 現在車子掉了(我們腳踏車要牽出去還必須經過警衛室呢^.<)
: 難道不是管理公司"巡邏"這項服務出問題了嗎?
: 我不懂何謂"不相干"
: 那請他們(警衛)來幹什麼的?
: 歐巴桑掃掃地就好了嘛!! 是不是!?
: 繳管理費請警衛來幹什麼?
: 誰能告訴我?!
原PO別生氣呀~本篇推文我也有份說.....^^
不知道貴社區管委會是如何運作的?
就我所知,社區住戶(正確應指區分所有權人)成立管委會,
然後向所有住戶收取管理費以因應社區公共設施管理維護之支用,
管理維護的工作可能是由單一管理公司承包或各別工作分別發包給各公司承攬。
社區住戶繳交管理費通常是由管委會派人收取集中管理支用,
此即我推文所指:拒繳管理費將影響全體住戶的權益。
被社區聘請來的管理公司應是向管委會請款,其應簽有委任或承攬契約,
管理公司若有管理或維護不當造成社區或住戶個人損失時,
住戶可通知管委會或於社區會議提出,由管委會依約要求管理公司改進或賠償,
若有約定解約或約定扣款,也可照契約行事。
住戶若因管理公司業務疏失致個人權益受損時,也可提出索賠。
因此個人也認為社區或住戶權益受損與拒繳管理費是兩碼事,
正常繳交管理費,並敦促管委會對管理公司監督或施壓,這事兒比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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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vysky 來自: 61.230.82.227 (10/03 21:21)
1F:推 lovemykiki:那管委會沒對管理公司監督或施壓 就可以拒繳嚕? 10/03 21:25
2F:推 ivysky:那就~倒管委會 XD 想要的話,咱們就來研究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10/03 21:28
3F:推 VOIOV:我只能說,保全和遭竊也是兩回事。 10/03 21:37
4F:→ VOIOV:想從這點著手,緣木求魚。 不過你們可以換保全公司。 10/03 21:38
5F:推 ivysky:也是啦~提出索賠求償,是有困難度的,個人仍建議~增設監視器 10/04 02:03
6F:推 ivysky:雖然是消極手段,但也是防堵失竊的基本配備吧~ 10/04 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