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vysky (曼)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请益] 停在有管理公司社区内的脚踏车被偷
时间Tue Oct 3 21:19:45 2006
※ 引述《lovemykiki (好可爱)》之铭言:
: ※ 引述《lovemykiki (好可爱)》之铭言:
: 我们是社区住户
: 有缴交管理费
: 某天发现我们家的脚踏车被偷了
: 请问可向管委会求偿吗?
: 还是自己摸摸鼻子算了?
: 若是管委会不处理
: 可以拒缴管理费吗?(因为缴了还是东西被偷啊!)
: → hiturtle:拒交管理费.到时管委申请强制封你财产时.希望你不会上来 10/02 00:28
: → hiturtle:求救.一码归一码.很多人就是喜欢把不相干的事混在一起谈 10/02 00:29
: 我知道不缴交管理费是违法的啊
: 所以现在是采取最後一刻再缴交的方式
: 不过我不懂您何谓"不相干"
: 管理公司收了我的管理费後 负责的项目包含管理 清洁 巡逻 保全..等等
: 现在车子掉了(我们脚踏车要牵出去还必须经过警卫室呢^.<)
: 难道不是管理公司"巡逻"这项服务出问题了吗?
: 我不懂何谓"不相干"
: 那请他们(警卫)来干什麽的?
: 欧巴桑扫扫地就好了嘛!! 是不是!?
: 缴管理费请警卫来干什麽?
: 谁能告诉我?!
原PO别生气呀~本篇推文我也有份说.....^^
不知道贵社区管委会是如何运作的?
就我所知,社区住户(正确应指区分所有权人)成立管委会,
然後向所有住户收取管理费以因应社区公共设施管理维护之支用,
管理维护的工作可能是由单一管理公司承包或各别工作分别发包给各公司承揽。
社区住户缴交管理费通常是由管委会派人收取集中管理支用,
此即我推文所指:拒缴管理费将影响全体住户的权益。
被社区聘请来的管理公司应是向管委会请款,其应签有委任或承揽契约,
管理公司若有管理或维护不当造成社区或住户个人损失时,
住户可通知管委会或於社区会议提出,由管委会依约要求管理公司改进或赔偿,
若有约定解约或约定扣款,也可照契约行事。
住户若因管理公司业务疏失致个人权益受损时,也可提出索赔。
因此个人也认为社区或住户权益受损与拒缴管理费是两码事,
正常缴交管理费,并敦促管委会对管理公司监督或施压,这事儿比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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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心消费者权益~~因为我一辈子都离不开消费行为
※ 编辑: ivysky 来自: 61.230.82.227 (10/03 21:21)
1F:推 lovemykiki:那管委会没对管理公司监督或施压 就可以拒缴噜? 10/03 21:25
2F:推 ivysky:那就~倒管委会 XD 想要的话,咱们就来研究公寓大厦管理条例 10/03 21:28
3F:推 VOIOV:我只能说,保全和遭窃也是两回事。 10/03 21:37
4F:→ VOIOV:想从这点着手,缘木求鱼。 不过你们可以换保全公司。 10/03 21:38
5F:推 ivysky:也是啦~提出索赔求偿,是有困难度的,个人仍建议~增设监视器 10/04 02:03
6F:推 ivysky:虽然是消极手段,但也是防堵失窃的基本配备吧~ 10/04 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