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nhappy (小笨蛋)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 辭職問題
時間Sun Sep 24 04:20:32 2006
※ 引述《erene (去海邊~)》之銘言:
: 七月份的時候找到一個工作
: 是一個金融代銷機構...
: 去面試時,談到薪水部分是一個月1萬8,全勤2千,另有績效獎金
: 當然也會保勞建保。我原本是面試行政助,但工作時卻變電話行銷。
: 開始工作後,勞健保部分完全沒有消息,再問說要一個月後才能保。
: 當時因為覺得工作很難找,也就想說沒關係,1個月後會保的
: 第一個月發薪水時,因為說沒有做足月,所以是用日薪算,只有1萬初
: 又扣了所得稅600多但沒有勞健保..。
: 第二個月,仍然沒幫忙保勞健保,並且到了發薪日當天說因為當月業積沒到
: 只發給一部分薪水..1萬元。
: 這樣的工作實在做不下去了...直到前幾天我放棄去上班..沒有通知上司
: 因為我知道講不過對方~結果公司方面很生氣說要來暗的~
: 我該怎麼自保...
: 第一份工作就變成這樣子..實在很煩腦...
: ꜊
我覺得你目前這個情況 公司是頗為惡劣
你有簽契約嗎 我猜是沒有 如果沒有
首先 你應該要先保有 這兩個月的出勤打卡紀錄 日後要薪資比較方便
然後 回去公司遞出辭呈 勞基法規定三個月以下 並不用預告期
你就遞出辭呈 看你是要隔天走 還是 幾天後走 都行
之後 去 當地 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 說 雇主欠你薪資
你的薪資 就當作是一個月一萬八 計算 (雇主不能以業績不到就扣薪水)
(尤其是事先並未說明)
以你目前工作兩個月 作幾天算幾天 要雇主要薪資
如果雇主不給 你就把你的領薪存摺 與 出勤紀錄卡 拿去勞檢所(處)'
直接去申訴 那雇主會受行政處分 處罰 六千到六萬
關於沒有投保 勞健保 打電話去 勞保局申訴 即可
雇主說要暗的 你根本不用管他 除非雇主有黑道背景 @@ 否則不用怕雇主
如果覺得不想要太過麻煩 那就回公司遞出辭呈 或是 直接不理雇主就好了
但是 你離開公司還是負有交接義務 免得公司說你離開未交接造成公司損失
確定你離開 不會造成公司損失 那就可以放心走人 不要理雇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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