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eechin (東方瓜子)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請益] 關於停車的問題
時間Fri Sep 22 20:09:32 2006
※ 引述《knighthood (多豪洨沒事沒事多豪洨)》之銘言:
: 如題
: 我跟其他同學租屋在嘉義市 老舊型公寓(連著路邊 也沒人行道)
: 樓下有店面 開租書店 店面前面沒有騎樓 前面就是民生x路
: 沒有機車優先道 只有慢車道 就是劃白線而已
: 請益 慢車道且是劃白線 可以停車(機車)嗎???是停在白線內喔???
: 租書店老闆說 店面前面的地是他們的? 但店前是馬路???
: 老闆擅自移我的機車到快車道上 說她要停車 但我的車沒檔到他進出路線?
: 且威脅我所有同學說 在停在店前 他要叫警察來處理(吊車)?
:
: 請有經驗的版友回應一下 我跟同學們停車有不對的地方嗎???
: 她擅自移開我們的車道快車道上 他有違法的地方嗎???
:
很有趣的問題!
1.老闆是否為路霸:
依實務見解,所謂〔路霸〕是指設置障礙物,妨礙交通者而言,如果沒有
放障礙物,只是趕人就不叫路霸。你可以參考下例:
高等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年度上國字第二0號
「在道路堆積、放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者」及「利用道路為工作場所者
」,警察機關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應處行為人或其雇主四百元
以上八百元以下之罰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條第一項第二款、第八十二
條第一項第一、三款雖定有明文......
2.老闆把你和你同學的機車移開:
這個是刑法上的強制罪,刑法第304條:以強暴、脅迫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
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這裏的重點有兩個:
A.強暴、脅迫是否成立:
a.就強暴而言:如果你們車子明明就放好,還被拖去快車道,可能有強暴之
嫌。
b.就脅迫而言:如果你們的車子本來就是違規停車,那叫警察來是應該的。
沒有脅迫可言。
B.你們是否有權利放車、是否有義務把車放在快車道上:
是否有權利放車,從你拍的照片上看不出來,請自行判斷。但顯然你們沒有
義務把車子放在快車道上。
所以,老闆把車拖去快車道放是有問題的,可能觸犯強制罪。但是如果他只是說,
你們不把車移開,我就叫警察則不會構成強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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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今日此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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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面桃花相映紅。
% % % @@@ |田 _ 田| |
人面不知何處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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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依然笑春風。
* * ||| * --O+++ by yeech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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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87.226.49
1F:推 knighthood:謝謝這位版分析!!!感恩!!!但我照片旁邊是慢車道 09/22 20:31
2F:→ knighthood:也就是路邊停車且白線內 是她們把我們的車移到快車道뤠 09/22 20:32
3F:→ knighthood:不過還是感恩 讓我知道該怎樣跟老闆說明了 謝謝!!! 09/22 20:33
4F:推 hiturtle:其實個人主張不太一樣.不過也沒差啦.就照片而言.該老闆以 09/22 20:33
5F:→ hiturtle:形成你說所的路霸.請看照片.就是樓梯上那塊小鐵板.他不是 09/22 20:34
6F:→ hiturtle:主因.旦要是檢舉他一樣會因此而被罰鍰XD..就看原PO了 09/22 20:36
7F:→ hiturtle:其實就304外.很多路霸還會有違反305的可能性存在.如果老 09/22 20:37
8F:→ hiturtle:板今天跟你說.要是你停這.將以破壞其車輛或違害其生命財 09/22 20:38
9F:→ hiturtle:產的安全.而使你心生畏懼而不敢停車.這時可以主張刑305條 09/22 20:39
10F:→ hiturtle:這類我稱他作無形的路霸.如果真的因此而使你的車受到損壞 09/22 20:39
11F:→ hiturtle:也可主張刑354條.XD.感覺上這年頭要當路霸還要有本事才行 09/22 20:41
12F:推 knighthood:恩 謝謝兩位專業的分析 謝謝!!! 09/22 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