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nhappy (小笨蛋)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請益]關於不受勞基法保障~
時間Fri Sep 22 19:15:22 2006
※ 引述《silencej ( 需要嚴厲的譴責 )》之銘言:
: 參考網址:
: http://www.bli.gov.tw/sub.asp?a=0007341
: 其實這個標題是之前的鄉民所提出的問題
: 然而,我想延續發問的是:
我的意見跟 r大 相同
我詳細一點回答你說明
: 1)若可保了勞保,為何無保障薪資?
不受勞基法保障的行業 雇主仍能幫勞工投保勞保 就算不投保也無違法
因為法令上 沒有 明定他有這個義務
但是保了勞保 只是確保你可享勞保的權利義務而已
也就是說 到時候 如果你受傷 或是 死亡 可以有享勞保給付權利
勞工可享受勞工保險條例保障
但勞工仍不受勞基法保障 因為法律就是沒有課予雇主責任 兩者要分開
若是雇主願意給你 那就是你運氣好 運氣不好是正常
若是覺得不公平 那請找勞基法保障的工作範圍之工作
: 2)以上的行業若無保障薪資,那麼收受薪資之認定為何?
薪資的多少 當然是 勞資雙方議定 並可在契約中載明
當然 老闆可以提出不合理的薪資之契約 你也不必然要接受
所以你仍是有選擇權利 而之後約定的薪資 當然是依照契約給付
: 3)收受薪資的認定若不明確,所得稅似乎可以逃漏稅的樣子?
收受薪資不明確 那就在契約載明 不就明確了 這種行業
這種工作本來就不受保障了 一定要用契約載明 口頭不算
啥? 老闆說 我們不簽約 口頭上約定就好了
那 1. 自己草擬一下 網路上 搜尋 勞動契約 範例 給老闆簽
不過這一定會破壞勞資關係 老闆也不見得簽
2. 找別份工作
反正 不受勞基法保障的行業很吃虧 最好不要去那工作
找工作要找月薪 不要找時薪 (差在假日給不給薪)
另外有關於逃漏稅問題 薪資要雙方議定 以實際支付薪水 去報稅
短報就是逃漏稅 跟勞基法 或是 勞保 一點關係都沒有
希望能夠釐清你的觀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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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2.41.131
1F:推 silencej:噗...我就是要聽這個啦 XDD 謝謝您呀~~~ 09/22 20:02
2F:推 sunhappy:我跟r大 講的都相同有差嗎? 09/22 20:38
3F:推 roura:有啦~你的是正解。 我只講三句(太懶了,真抱歉~~) 09/22 20:50
4F:推 sunhappy:r大 你過獎了 ^^ 不敢當 09/22 21:18
5F:推 silencej:r大回的太過簡略 我想重問都不知道怎麼問 >\\\< 09/22 21:19
6F:→ silencej:但又覺得哪怪怪的... 好在s大有跳出來寫詳盡一點的~~ 09/22 21:20
7F:→ silencej:有PTT真好~~~ (大心) 09/22 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