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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c0214 (大城市,小店長..)》之銘言: : 是這樣的。小弟目前在OK便利店服務,但由於這次公司行銷活動失敗造成大虧損, : 而導致目前公司其實是在變相的裁員。即故意調動正職到離家甚遠的分店上大夜 : 班,或以任何藉口、欲加之罪隨意將店經理(P0)、店副理(P1)或一般門市人員 : (P5)等降職成計時工讀生。 : 由於一旦成為計時工讀生,則除了最基本的勞健保外,公司的其他福利如三節禮金、 : 年終及特休假等就通通沒有了,所以所謂的"降職成工讀生",其實不就已等同於"革職"? : 小弟想問的就是,資方可以單方面任意的做這樣的"降職"處分嗎?現在的情況就是 : 公司不想付遣散費,所以就不用"資遣"的名義,而是用這種變相的方式來迫使勞工 : 自行提出辭呈。請問各位熟勞基法的大大們,有沒有什麼法律途徑可以反制公司的 : 這種行為?謝謝。 我跟你說明 我教你的方法 是 拿到你離職的工資(原本薪水制度下)與資遣費 如果你還是想要繼續留在公司的話 那你就尋求公司正常管道申訴 所以你要先做一個考量 到底要不要留在公司? 你所提出的是企業調動員工之權利的行使 但是這樣的調動必須要符合 調動五原則 發文文號:(74) 台內勞 字第 328433 號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七條第一款規定,工作場所及應從事之工作有關事 項應於勞動契約中由勞資雙方自行約定,故其變更亦應由雙方自行商議決 定。如雇主確有調動勞工工工作必要,應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 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需; (二) 不得違反勞動契約; (三) 對勞工薪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 (四) 調動後工作與原有工作性質為其體能及技術所可勝任; (五) 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我將你上述所說的情形 作一個調動合不合的說明 1.調動正職到離家甚遠的分店上大夜班, 這個部份 屬於涉及到 調動五原則第五款 除非調動地點有離職外縣市 比如 從 台北 調職到 桃園 這種情形 要不然很難符合 第五款規定 所以就你的情況 第五款比較難以適用 2.隨意將店經理(P0)、店副理(P1)或一般門市人員(P5)等降職成計時工讀生 當然你也提到 福利制度會降低 所以違反 調動五原則 第三款 你可以拒絕這個調動 跟公司直接拒絕此項調動 要求 要回復原本薪資 與 其他勞動條件 (但是 如果只有職務名稱變動 薪資 與 勞動條件並沒有變動 那就 會有點爭議) 如果公司已經違反調動五原則了 那你就可以主張勞基法第十四條第六款規定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六 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要求公司給你 到離職日前的所有工資(原本薪資制度) 加上 資遣費 那你要主張該項權利 必須要 使用 寄出存證信函的方式給雇主 告知 存證信函 大致上寫上 啥麼時候 發生啥麼調動 損害你 薪資降低 或 勞動條件 所以雇主違反勞動基準法第十四條第六款規定 勞工OOO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故勞工OOO即在幾月幾日終止勞動契約 必要求給付工資 與 資遣費 差不多就寫這樣 把事實主體寫出就好了 另外你要準備 相關證據跟文件 你現在還在上班 是比較能夠取得 1.找尋可以證明你 就職日 離職日(此用存證信函) 還有 上下班出勤卡 都影印一下 2.公司片面調動 相關書面資料 (能夠證明 損害到你薪資 跟 勞動條件) (口頭不算數 ㄧ定要書面文件才行 這個一定要有) (如果沒有調動書面資料 建議繼續工作一個月後 公司的確片面降薪 就不使用調動五原則 直接使用公司片面降薪 違反 勞基法十四條第六款 佐證部份使用 領薪銀行存摺) 準備好了 存證信函寄了 如果公司不給 ----> 勞工局申訴 勞工局協調會不給 可說那你會向勞檢單位申訴 公司會罰六千到六萬 公司不理你 相關佐證 影本 拿去 勞動檢查單位檢舉 然後去法院申請支付命令 準備打訴訟 @@ 個人希望你不會運用到上述的所有手段 祝你好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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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2.45.124
1F:推 kshsbug:真的要跟雇主硬起來拼 要準備的手續和資料還真煩人 orz 09/19 18:15
2F:推 sunhappy:這本來就是打民事訴訟 準備證據的行為 所以要注意比較多 09/19 18:29
3F:→ sunhappy:怕麻煩 也行 啥麼都不用準備 直接去勞工局申訴 也可以 09/19 18:30
4F:→ sunhappy:只是雇主 會不會給你錢 一切看運氣 你也沒有籌碼來運用 09/19 18:31
5F:→ sunhappy:說如果不給 就先去勞檢申訴讓雇主受行政處分而已 09/19 18:32
6F:→ sunhappy:不過拿不拿的到錢 都是運氣 就算你有準備也不見得有用 09/19 18:32
7F:→ sunhappy:簡單的說 勞資糾紛爭議 也是民事訴訟的一種而已 09/19 18:33
8F:推 sindyevil:不過這篇寫得頗詳細 建議版大可以給個mark 09/19 23:00
9F:推 ivysky:這篇文章值得推一把! ^^ 09/21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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