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nhappy (小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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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请问资方可以任意将劳方降职成工读生吗?
时间Tue Sep 19 11:04:42 2006
※ 引述《jc0214 (大城市,小店长..)》之铭言:
: 是这样的。小弟目前在OK便利店服务,但由於这次公司行销活动失败造成大亏损,
: 而导致目前公司其实是在变相的裁员。即故意调动正职到离家甚远的分店上大夜
: 班,或以任何藉口、欲加之罪随意将店经理(P0)、店副理(P1)或一般门市人员
: (P5)等降职成计时工读生。
: 由於一旦成为计时工读生,则除了最基本的劳健保外,公司的其他福利如三节礼金、
: 年终及特休假等就通通没有了,所以所谓的"降职成工读生",其实不就已等同於"革职"?
: 小弟想问的就是,资方可以单方面任意的做这样的"降职"处分吗?现在的情况就是
: 公司不想付遣散费,所以就不用"资遣"的名义,而是用这种变相的方式来迫使劳工
: 自行提出辞呈。请问各位熟劳基法的大大们,有没有什麽法律途径可以反制公司的
: 这种行为?谢谢。
我跟你说明 我教你的方法 是 拿到你离职的工资(原本薪水制度下)与资遣费
如果你还是想要继续留在公司的话 那你就寻求公司正常管道申诉
所以你要先做一个考量 到底要不要留在公司?
你所提出的是企业调动员工之权利的行使
但是这样的调动必须要符合 调动五原则
发文文号:(74) 台内劳 字第 328433 号
劳动基准法施行细则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工作场所及应从事之工作有关事
项应於劳动契约中由劳资双方自行约定,故其变更亦应由双方自行商议决
定。如雇主确有调动劳工工工作必要,应依下列原则办理:
(一) 基於企业经营上所必需;
(二) 不得违反劳动契约;
(三) 对劳工薪资及其他劳动条件,未作不利之变更;
(四) 调动後工作与原有工作性质为其体能及技术所可胜任;
(五) 调动工作地点过远,雇主应予以必要之协助。
我将你上述所说的情形 作一个调动合不合的说明
1.调动正职到离家甚远的分店上大夜班,
这个部份 属於涉及到 调动五原则第五款 除非调动地点有离职外县市
比如 从 台北 调职到 桃园 这种情形 要不然很难符合 第五款规定
所以就你的情况 第五款比较难以适用
2.随意将店经理(P0)、店副理(P1)或一般门市人员(P5)等降职成计时工读生
当然你也提到 福利制度会降低 所以违反 调动五原则 第三款
你可以拒绝这个调动 跟公司直接拒绝此项调动
要求 要回复原本薪资 与 其他劳动条件
(但是 如果只有职务名称变动 薪资 与 劳动条件并没有变动 那就 会有点争议)
如果公司已经违反调动五原则了 那你就可以主张劳基法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劳工得不经预告终止契约:
六 雇主违反劳动契约或劳工法令,致有损害劳工权益之虞者。
要求公司给你 到离职日前的所有工资(原本薪资制度) 加上 资遣费
那你要主张该项权利 必须要 使用 寄出存证信函的方式给雇主 告知
存证信函 大致上写上 啥麽时候 发生啥麽调动 损害你 薪资降低 或 劳动条件
所以雇主违反劳动基准法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 劳工OOO得不经预告终止劳动契约
故劳工OOO即在几月几日终止劳动契约 必要求给付工资 与 资遣费
差不多就写这样 把事实主体写出就好了
另外你要准备 相关证据跟文件 你现在还在上班 是比较能够取得
1.找寻可以证明你 就职日 离职日(此用存证信函) 还有 上下班出勤卡
都影印一下
2.公司片面调动 相关书面资料 (能够证明 损害到你薪资 跟 劳动条件)
(口头不算数 ㄧ定要书面文件才行 这个一定要有)
(如果没有调动书面资料 建议继续工作一个月後 公司的确片面降薪
就不使用调动五原则 直接使用公司片面降薪 违反 劳基法十四条第六款
佐证部份使用 领薪银行存摺)
准备好了 存证信函寄了 如果公司不给 ----> 劳工局申诉
劳工局协调会不给 可说那你会向劳检单位申诉 公司会罚六千到六万
公司不理你 相关佐证 影本 拿去 劳动检查单位检举
然後去法院申请支付命令 准备打诉讼 @@
个人希望你不会运用到上述的所有手段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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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2.45.124
1F:推 kshsbug:真的要跟雇主硬起来拼 要准备的手续和资料还真烦人 orz 09/19 18:15
2F:推 sunhappy:这本来就是打民事诉讼 准备证据的行为 所以要注意比较多 09/19 18:29
3F:→ sunhappy:怕麻烦 也行 啥麽都不用准备 直接去劳工局申诉 也可以 09/19 18:30
4F:→ sunhappy:只是雇主 会不会给你钱 一切看运气 你也没有筹码来运用 09/19 18:31
5F:→ sunhappy:说如果不给 就先去劳检申诉让雇主受行政处分而已 09/19 18:32
6F:→ sunhappy:不过拿不拿的到钱 都是运气 就算你有准备也不见得有用 09/19 18:32
7F:→ sunhappy:简单的说 劳资纠纷争议 也是民事诉讼的一种而已 09/19 18:33
8F:推 sindyevil:不过这篇写得颇详细 建议版大可以给个mark 09/19 23:00
9F:推 ivysky:这篇文章值得推一把! ^^ 09/21 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