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nhappy (小笨蛋)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請益]補習班契約書解約問題
時間Mon Sep 18 00:20:16 2006
※ 引述《youzero (結束了...爽)》之銘言:
: 我朋友去應徵一家大間的補習班,在開始上班的前幾天,補習班就要求要簽約1年,
: 不簽約就不要上班,這樣合法嗎?他雖然覺得不合理,但在當下他還是簽了!
: 而且合約書一式2份都被補習班收走,說是依規定要由補習班保管,他去做了3天,
簽契約要注意 要先看清楚 看完 確定沒有問題才簽 要不然很吃虧
最好是能夠帶回家幾天 自己慢慢看 還可以請教人 當場簽 要是我 我不會肯的
簽完 自己也要留ㄧ份 要不然也要留影本 (不然到時候你根本不知道契約內容)
: 發現工作內容和面試說的不太一樣,便以適應不良提出辭職,結果老闆的口才說服了
: 他,他又繼續做了幾天,後來更誇張,連上下班時間都和面試說的都不一樣,加班也
: 沒給加班費,於是他又提出勇氣要辭職,結果補習班的回應是:辭職要罰違約金10萬
: (那時他才做7天而已),不然就法院見!
: 可是我朋友說他那時簽約的時候,記得合約書上是寫,如果有違反補習班利益時,
: 要罰10萬元,但是合約書不在他那,他也沒辦法確認是否辭職真的要付10萬,只能
: 被合約書綁住,任由補習班威脅,繼續做下去,過著度日如年的日子!
: 而且做不好還會被扣薪水,更恐怖的是那家補習班黑白兩道都吃得開,
契約上面有違約金 大多都有效 但是 在法院上的見解是
資方要提出來實際損失 才能夠作為違約金的依據 並不是契約上寫多少就是多少
所以你朋友大可放心的走 但是 仍然是有相當的風險可能會面對民事訴訟而已
要比較安全點的話 可以選擇使用勞基法第十四條第六款規定
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時 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勞工可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但是 相對的你必須要提出點證據 (比如 上下班時間違反當初約定 工資與約定不同
雇主沒有幫你投保勞健保 違反法令)
如果你有書面資料 或是 錄音 就可以成立 但是證據最好要充分
有證據後 就寄出存證信函 寫下雇主違反的事實經過 所以引用勞基法第十四條規定
終止勞動契約(要在事實發生後三十日內寄出存證信函)
: 叫他去要合約書回來,他說補習班不給,補習班說是依照大醫院的作法2份都由資方
: 保管,請問這樣合法嗎?合約書不是都1式2份 雙方一人一份的嗎?
: 而且這家補習班在網路上刊登的徵人網頁說有享勞健保,結果合約書上寫不享有勞
: 健保,請問這樣的合約書違法嗎?有法律效力嗎?
除非該單位依法不適用勞基法 或是 該公司是五人以下小公司
要不然都要幫勞工投保勞健保 契約與法律牴觸的部份 是無效的
: 有什麼方法可以幫我朋友要回合約書?
: 如果合約書要回來了,可以依照裡面不合法的內容去要求這份合約書失效嗎?
: 我朋友當初就是太笨才簽下這份不合理的合約書,請問有誰比較懂法律的人可以告
: 訴我,該怎麼幫他脫困,離開那家補習班,重獲自由?
: 謝謝那麼有耐心看完整篇文章
契約沒有辦法要 因為你當初沒有主張要留下來 公司不給 你很難去要
給你建議:
1. 自請離職跟老闆說 作到幾號 並說明 違約金部分 請雇主尋求民事訴訟途徑
工資做幾天給幾天 不給 ---> 勞工局申訴
(記得留下 離職證明書 跟 上班打卡紀錄 或 錄音)
2. 蒐集勞基法第十四條第六款規定下 老闆違法事證 之後寄出存證信函告知
工資部份 同1.
PS: 強烈建議 簽約要看清楚 看久ㄧ點 然後要留存 (最少留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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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ivysky:好文值得一推.回得好仔細. 09/18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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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推 youzero:3Q 補習班應該算是適用勞基法的嗎 10人以上的大補習班 09/18 11:48
3F:推 sunhappy:ㄧ般的補習班嗎?(就像是補習研究所 高普考) 那種適用 09/18 16:40
4F:推 youzero:專補國中小學生,有好幾家分部,老闆都是同一個,非連鎖 09/20 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