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wcloud (當個真正的鄉民)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公告] 關於"高點補習班很黑"之討論串
時間Sat Sep 9 12:20:20 2006
因已陷入無謂之口水紛爭,故將該討論串之回文部分刪除。
以下為回覆該篇文章之當事人
To: 原Po
"
我們只是聊天,補習班說把我朋友當小偷看,這樣有沒有侵犯人權啊!我懂補習班要
維護的秩序,不過連KTV也都可以進去10分鐘不用錢,進補習班教室五分鐘要付一堂課的
錢!請問補習班這樣子做是合理的嗎?"
這應該是您問題的主要訴求,其他情緒性發洩的字句,就不予討論了
順便在此回覆您的問題。
補習班要求您的朋友需付600元作為上課費用,是不是合理?
就法律的觀點來說,補習班班級內的確屬私人住宅,補習班的確有權拒絕非其學生
進入。(就連本校就進修學士班都還無情的貼公告說,非班內學生不許進入課堂聽課
違者以侵入住宅訴追 囧rz)。所以補習班的確是有權對你的朋友提出告訴,
當然會不會被起訴或是成罪那又是另外一件事情,補習班就此一部分向你朋友索取
費用,當下其實你們當然有權利不給,因為當下你朋友跟補習班並無任何契約關係,
的確不需要為給付。
補習班跟您朋友收取的那600元是不是能要回來?
就法律上的觀點,可能要認定補習班收取那600元是不是無法律上之原因。
如果無法律上原因即可依照不當得利請求返還。但依據您文中之敘述,該費用
實際上之性質為和解金。(即您朋友同意支付該筆費用,補習對他不追溯侵入住宅)
並非無法律上原因,所以要請求返還恐怕有困難。
基本上如果是和解金的話,沒所謂的合理不合理了,我處理過一些案子,原告跟被告
要求天價和解金的,真的不少,如果原告為避免困擾或是繁雜之刑事程序,也真的會去
支付,這種私人間的和解金通常是沒有所謂比例原則的適用。
還有一堂課只上五分鐘要付全部的費用,事實上這好像是常態@@因為補習班對課程
的計價方式通常就是按照幾堂課作計算,就是你只來五分鐘,該堂課他還是可以收取全部
費用。
那我會建議您該怎麼處理?
您當然可以去跟補習班的主管去作反應,不過這屬人情的部分並非是法律了。
不然就是請你的朋友之後跟補習班要求看錄影帶聽完這堂沒聽完的課。(如果補習班
認為那是跟你們收取的上課費用,那當然有權利把他聽回來阿)。
To: h兄
有很多人的確是抱著情緒性的用詞至本板討論其所發生的事情,也正是他們發生了事情
,所以會有很多情緒性用詞詞語,雖不樂見,但對本板來說還算容忍範圍。
其實很多事情我認為是非對錯都不是那麼確定,我們並不是法官無法裁決誰對誰錯,
就算一方犯錯比較大一點,我們也應該抱著用和緩語氣告知他錯誤的原因,也順便
教育其他使用者,該行為係錯誤,或日後應該如何注意。至於個人以什麼風格回覆文章
只要不涉及人身攻擊或是刻意挑起紛爭,本板是採尊重的態度,因為每個人的看法
和修養也不同,我肯認您覺得對發問者之問題應作分辨是否係為惡意操作法律而獲利
,當然不良不當的問題。(例如欲利用違法手段牟利等)我們當然應該給予指正,
但是有時候僅僅涉及人片面的情緒,是不用以太嚴厲的口吻去教訓版友。
ps:
取消噓文功能是很早之前的事情,當初因為噓文產生些紛爭,為維持看板秩序避免
不必要之紛爭故予起取消。
生活法律板板主 law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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