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ristineyu (小妤)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請益] 債務與親子關係
時間Wed Sep 6 14:17:42 2006
※ 引述《senkey (流星雨好看呀)》之銘言:
: 在這種情形下, 如果家父與家母離婚, 但家母仍與我們住一起, 這樣
: 算是同居的身分, 那麼她的債務會轉到家父身上嗎? 如果戶籍還是相
: 同,這樣的情況又是如何呢?
有沒有離婚或同居不是重點,個人債務本來就個人承擔,會牽連到通
常是作保或是繼承時。如果離婚,就不會繼承到配偶的債務,但你是
他的子女,仍會有繼承到債務的問題,到時就是限定或拋棄繼承處理。
不過現在不管是所謂地下錢莊或債務處理公司,都不見得會乖乖照法
律程序走,他們即使知道雙方並無所謂債務連帶的問題,也可能會不
定時「到府拜訪」,這種法律外的行為並非法律所能完全規範到,如
果他們拜訪時有何踰越的行為,就只有快點請警察伯伯幫忙囉…
: 另外就是我本身的部分, 我知道在她過世兩個月內要去辦理拋棄繼承,
: 但現在她還在世,那她她個債務會牽扯到我身上嗎?還是要去辦哪些手
: 續,可以避免她以後的債務轉到我身上……..
限定繼承(三個月內)或拋棄繼承(二個月內)都可以,要跟法院陳報。
注意,如果你後面還有其他順位的繼承人,也要辦拋棄,不然他們
也會繼承到債務;或是你可以直接辦限定繼承,一人限定即可,比
較省事。
(民法第一一五四條:繼承人得限定以因繼承所得之遺產,償還被繼
承人之債務。繼承人有數人,其中一人主張為前項限定之繼承時,
其他繼承人視為同為限定之繼承。
為限定之繼承者,其對於被繼承人之權利、義務,不因繼承而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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