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eechin (東方瓜子)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 請問什麼是"不作為"!?
時間Wed Aug 30 22:10:00 2006
※ 引述《yannpyng (妹妹*^___^*)》之銘言:
: 請問什麼是不作為
: 上次遇到了在考試時東西遭竊的問題
: 我有詢問律師
: 他說我可以針對監考人員的不作為進行告訴
: 請問什麼是不作為
不作為是刑法上的概念:
法源是刑法第15條:對於一定結果之發生,法律上有防止之義務,能防止而不防止者,
與積極行為發生結果者同.因自己行為致發生一定結果之危險者,負防止其發生之義務.
所以你的問題和你的東西放在那邊很有關係,而且和什麼時候掉的也有關係
如果
1.你的東西是監考人員叫你放在教室外面而於考試時被偷,那麼因為他叫你將東西置於
^^^^^^^^^^^^^^^^ ^^^^^^
你注意能力所不及之地,就有'防止其發生之義務'
2.你的東西如果 是下課時 或是 放在教室裏 就沒有辦法告的動
原因很簡單:
A.下課時,你有義務把東西收在身邊自行保管
B.教室裏,你人就在教室裏,是你注意能力所及之地,所以你有義務自行看管.
此外,不作為一般是指:
1.基於習慣道德所生之義務:如危險源設置人對危險源之管理,如:放射線源之設置人
2.因自己行為致有一定危險發生:車禍撞傷行人之送醫義務.
3.因契約而生之義務:如保姆對幼兒的看護義務.
4.因法律所生之義務:如投保時,保險要保人對保險人之告知義務,親子間之扶養義務.
5.因特定行為人間所生之義務:如登山隊員間彼此之救援義務.
你能用的只有第2種,但監考人員的注意義務也僅限於打鐘開始考試到下課的那段時間,
非於考試舉行的幾十分鐘,雖然東西遺失於考試舉行的那天,監考人員也不具注意義務.
結論:我是覺得你用不作為要告監考人員要成案很難.因為舉證上實在是大有問題,
你要如何證明東西是那幾十分鐘內掉的,只要下課鐘聲響,監考人員就免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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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深密經 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若諸菩薩於自所有業果異熟深生依信,一切所有不饒益事現在前時,
不生奮發、亦不反罵、不瞋、不打、不恐、不弄、不以種種不饒益事
反相加害,是名七種忍清淨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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