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kokinki (tokoNN )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 關於房屋權狀問題~~~?
時間Sun Aug 20 23:41:37 2006
※ 引述《donhei805457 (小林)》之銘言:
: ※ 引述《tokokinki (tokoNN )》之銘言:
: : 情況是這樣的...
: : 現在我的權狀...被保人拿走..
: : 因為跟保人的關係已經決裂...
: : 因此保人不願出面歸還權狀...
: : (但是房屋所有權狀是我本人..他只是保證人)
: : 或許他是擔心我繳不出貸款會找上他這個保人..
: : 不過這也只是我的猜測...實際原因不得而知
: : 所以...
: : 如果..我去把銀行的貸款繳清...
: : 拿到"清償證明"..
: : 可以"直接"重新申請權狀嗎?
: : 還是..可以有其他方法要求保人無條件歸還?
: : (因為貸款繳清..保人是不是應該要無條件歸還?)
: : 麻煩大家幫我解答了~~謝謝~~!!
: 小林曰:先問自已要的是什麼?對方保人要的又是什麼?
: 意思是你所謂的保人擔心的是你繳不出房貸,是否真是如此,
其實這是我姊姊的事情我是代他po的...
之前沒有說明很詳細..是覺得網路上也許說這些不太好..
不過我還是大概講一些情況好了..
我姊姊跟保人的關係是...
"保人的兒子"跟"我姊"是..前男女朋友...
所以他才當保人..
當初買房子的頭期款是我姊姊拿的...
講好兩方一起付貸款..(因為兩人要一起住)
可是只有保人(前男友的爸爸)偶爾拿錢給他兒子叫他拿給我姊去存銀行扣貸款
而生活費也幾乎都是由我姊姊開銷...
當然貸款也都是我姊姊在付...(就連男生手機費也是我姊付的!誇張吧?!)
久而久之對我姊來說壓力太重了...
講難聽點是..一個女生養兩個人還加房貸
對一個女孩子來說...遇到這種情形...
卻還是不清醒..(女生都是這樣的~_~)
是我們這些家人一直勸說之下
我姊才只好要求分手...
但是分手後
沒想到男方不只獅子大開口想跟我們要五萬塊..
(老實說他憑什麼要錢!我們當然不付)
我們還好心的給他們三個月的時間要他搬走..
沒想到他把家俱全搬走!燈也拆走..
就連裝潢的櫃子的門也拔走(總之能拆的都拆)
還把權狀拿走!
甚至我姊的畢業證書等等東西也拿走
整個房子只剩下垃圾
擺明欺負我們~
: 不是:他拿權狀在身上也沒有用,除非已經申報稅金並拿到你的印鑑証明,
: 才可以過戶至他的名下(如此這也是你要擔心的)。
我們知道他拿走權狀是不能怎樣..
但是我姊姊一樣每個月要付貸款...
銀行又一直調漲利率...
現在我們想賣也不行~!
被房貸壓的喘不過氣了..
我們不想再追究以前發生的事了..
只希望趕快把房子賣掉..
一切平安無事就好...
老實說賣房子我們並不會賺錢!
當初買新成屋價錢比現在高
: 若是:則保人的擔心也是合情合理,畢竟你的房貸繳不出來,除了會影響
: 你自已的信用外,保人相對的也遭到銀行的瑕庛記錄;這種事情不能幹。
: 想一想,當出是人家幫你,銀行貸款才順利的。
我們不懂法律..
也沒有錢請律師...
如果房貸真的繳不出來也不是故意的..
畢竟現在工作難找薪水不高物價又漲..
希望事情能夠解決...
已經拖了一年多快兩年了..
我們用過任何我們知道的方法都沒用
現在在考慮..去湊到錢把貸款繳清..拿到清償證明
卻又不知道這樣是不是就能夠重新申請權狀?!
小林先生~
謝謝您的回答...
也希望大家能夠給我一點建議~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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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210.93.80
1F:推 eduman:依據土地登記規則155條 重新申請便是 是否清償不論 08/21 09:59
2F:→ eduman:為何要一直強調誰拿走 無法確認時 可當成不知道 遺失了 08/21 10:05
3F:→ eduman:保留所有繳款證明交易憑證 以防對方施展小人招數 08/21 10:07
4F:推 tokokinki:不太懂您的意思耶.關於繳款證明.因為都是由銀行帳戶扣款 08/21 13:05
5F:→ tokokinki:是否就是所謂的証明?..而之前有去辦過遺失..但戶政方面. 08/21 13:06
6F:→ tokokinki:表示...保人在公告一個月的期間有將權狀拿到戶政那裡.. 08/21 13:07
7F:→ tokokinki:戶政就將公告無效...所以不能辦理..戶政方面是說.. 08/21 13:07
8F:→ tokokinki:只要權狀還在就不能夠以遺失為由重新辦理! 08/21 13:08
9F:→ tokokinki:而現在我們不能買賣房子不能轉貸..就是因為都沒有權狀! 08/21 13:09
10F:推 tokokinki:謝謝您的回應與建議...^^ 08/21 13:11
11F:推 ivysky:去銀行更換保人,並請原保人同去,並同時交還權狀吧! 08/21 16:43
12F:推 maxwellt:土地登記規則155條須搭配同法第154條,需權狀損壞或滅失方 08/24 22:50
13F:→ maxwellt:能申請補給.以你提到的事實來看,直接告對方偷竊並提附帶 08/24 22:51
14F:→ maxwellt:民事訴訟(所有物返還請求權、侵權行為還是無因管理隨你挑 08/24 2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