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duman (貓老大)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 補習班退費與存證信函的問題
時間Sat Aug 12 03:09:44 2006
※ 引述《shushunova (金牌舒舒諾娃)》之銘言:
: 如題,我報名保成補習班,
: 因為上了幾堂課之後覺得課程偏簡單,
: 而且之後會有部分時間無法配合,故申請退費。
: 我今年5/30報名,表單上寫的是先修班(正規班是7/25才開課),
: 我報的時候先修班已經上過課了,(我想法規上的未上超過1/3,應該是以表定
: 開課期限為準,那像我這樣不就很虧。)
: 不過我根本就沒看過先修班的課表,
: 當初報名的時候他給我正規班的課表,但收據上寫什麼先修班。
: 這個班的期限收據上是寫到96年的7月,昨天8/10我申請退費,
台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
第二十四條
補習班應依學科性質及教材內容訂定每期修業期限及每週授課時數,並留班備查。
前項修業期限每期超過六個月者,應分為上、下二學期招生、收費及授課;授課時
數每班級每週不得逾四十四節;授課時間每節以五十分鐘為原則。
根據此條規定 補習班每次收費超過半年以上都屬違法
所謂的退費規定自然是以每半年為基準 後面半年預收部份必須全額退還
這也是補習班為何叫做"短期補習班"的道理
立案補習班相關資料請自行查詢
http://ap4.kh.edu.tw/afterschool/
申請退費自行書寫一式二份 交給該補習班 一份請補習班蓋章簽收自己保存
任何補習班的櫃檯人員一般沒有權限辦理退費
辦理退費最好直接找該班班主任直接辦理 才可以得到最明確的答案
舉凡報名任何課程 務必也要了解相關的退費規則 按規定必須註明於收據上
按照該規定要求給予註記甚麼時間退費多少
因為很多補習班會以節數為依據
但是依照補習班管理規則應該是以上課日期為依據而非總節數為依據
其他問題可逕洽台北市教育局第六科 最好早上去電 下午承辦人外出會勘 不在居多
: 有叫我同學陪我去(萬一發生什麼事好當證人)。
: 然後櫃檯那邊跟我說課堂數用總堂數算,
: 姑且不論他跟我說這個班是為期一年,
: 然後他報名一次收一年多的學費二萬三千,是否合法。
: 照他給我正規班的課表,所有的課程加到明年至少也有80堂。
: 我只上了正規班到今天為止的課程7堂而已,
: 怎麼說如果對方不惡搞的話都不會超過1/3。
: 我的問題如下:
: 1.他說除了拿五成之外還要扣講義費,如果沒畫線的可以退,
: 剛好我覺得課程簡單,幾乎都沒有劃講義,拿的講義只有7本(薄薄上課的那種),
: 請問課沒有上到那麼多,對方拿了一半又要扣講義前是否合理?
: 2.昨天填完申請表後他跟我說下午四點她會通知退費結果,或者是我自己打電話來問。
: (那時候才想到我自己也應該保留一份退費申請表的影本,但是當時忘記了。)
: 於是我今天打電話去問了兩次,第一次跟我說會計不在,叫我晚點打。
: 第二次跟我說我們十天後會叫你來拿票,可是我跟他說,昨天承辦的人員說下午四點
: 就可以查了,為什麼還要再等十天後,他就一直跟我爐說規定就是十天啊,
: 基本上他們態度都沒有很惡劣,所以我也不知要拿什麼跟他們吵,
: 不過我想我是遇到傳說中的拖延戰術了,讓我拖過1/3。
: 所以我現在想問我當時忘了保存申請退費的影本,
: 我這樣的情況現在適不適宜寄發存證信函?
: 如果我還沒有上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申訴的話,現在寄發存證信函,
: 是否還可以寄副本到消保會或教育局?
: 另外,存證信函上一定要寫機構負責人是誰嗎?
: 因為我查了很多表單都查不到他的負責人姓名,
: 或者是有神人知道保成負責人的姓名,可以告知我一下嗎?
: 若這樣就已經可以寄存證信函的話,明天馬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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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ivysky:推~短期補習班有定義短期六個月. 10/01 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