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duman (猫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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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补习班退费与存证信函的问题
时间Sat Aug 12 03:09:44 2006
※ 引述《shushunova (金牌舒舒诺娃)》之铭言:
: 如题,我报名保成补习班,
: 因为上了几堂课之後觉得课程偏简单,
: 而且之後会有部分时间无法配合,故申请退费。
: 我今年5/30报名,表单上写的是先修班(正规班是7/25才开课),
: 我报的时候先修班已经上过课了,(我想法规上的未上超过1/3,应该是以表定
: 开课期限为准,那像我这样不就很亏。)
: 不过我根本就没看过先修班的课表,
: 当初报名的时候他给我正规班的课表,但收据上写什麽先修班。
: 这个班的期限收据上是写到96年的7月,昨天8/10我申请退费,
台北市短期补习班管理规则
第二十四条
补习班应依学科性质及教材内容订定每期修业期限及每周授课时数,并留班备查。
前项修业期限每期超过六个月者,应分为上、下二学期招生、收费及授课;授课时
数每班级每周不得逾四十四节;授课时间每节以五十分钟为原则。
根据此条规定 补习班每次收费超过半年以上都属违法
所谓的退费规定自然是以每半年为基准 後面半年预收部份必须全额退还
这也是补习班为何叫做"短期补习班"的道理
立案补习班相关资料请自行查询
http://ap4.kh.edu.tw/afterschool/
申请退费自行书写一式二份 交给该补习班 一份请补习班盖章签收自己保存
任何补习班的柜台人员一般没有权限办理退费
办理退费最好直接找该班班主任直接办理 才可以得到最明确的答案
举凡报名任何课程 务必也要了解相关的退费规则 按规定必须注明於收据上
按照该规定要求给予注记甚麽时间退费多少
因为很多补习班会以节数为依据
但是依照补习班管理规则应该是以上课日期为依据而非总节数为依据
其他问题可迳洽台北市教育局第六科 最好早上去电 下午承办人外出会勘 不在居多
: 有叫我同学陪我去(万一发生什麽事好当证人)。
: 然後柜台那边跟我说课堂数用总堂数算,
: 姑且不论他跟我说这个班是为期一年,
: 然後他报名一次收一年多的学费二万三千,是否合法。
: 照他给我正规班的课表,所有的课程加到明年至少也有80堂。
: 我只上了正规班到今天为止的课程7堂而已,
: 怎麽说如果对方不恶搞的话都不会超过1/3。
: 我的问题如下:
: 1.他说除了拿五成之外还要扣讲义费,如果没画线的可以退,
: 刚好我觉得课程简单,几乎都没有划讲义,拿的讲义只有7本(薄薄上课的那种),
: 请问课没有上到那麽多,对方拿了一半又要扣讲义前是否合理?
: 2.昨天填完申请表後他跟我说下午四点她会通知退费结果,或者是我自己打电话来问。
: (那时候才想到我自己也应该保留一份退费申请表的影本,但是当时忘记了。)
: 於是我今天打电话去问了两次,第一次跟我说会计不在,叫我晚点打。
: 第二次跟我说我们十天後会叫你来拿票,可是我跟他说,昨天承办的人员说下午四点
: 就可以查了,为什麽还要再等十天後,他就一直跟我炉说规定就是十天啊,
: 基本上他们态度都没有很恶劣,所以我也不知要拿什麽跟他们吵,
: 不过我想我是遇到传说中的拖延战术了,让我拖过1/3。
: 所以我现在想问我当时忘了保存申请退费的影本,
: 我这样的情况现在适不适宜寄发存证信函?
: 如果我还没有上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申诉的话,现在寄发存证信函,
: 是否还可以寄副本到消保会或教育局?
: 另外,存证信函上一定要写机构负责人是谁吗?
: 因为我查了很多表单都查不到他的负责人姓名,
: 或者是有神人知道保成负责人的姓名,可以告知我一下吗?
: 若这样就已经可以寄存证信函的话,明天马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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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ivysky:推~短期补习班有定义短期六个月. 10/01 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