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bries (deb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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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因公撫恤
時間Sat Jul 29 02:18:26 2006
※ 引述《greenthumb12 (I love Mozart)》之銘言:
: 不知道在這邊問正不正確.....
: 因公殉職撫恤申請條件是什麼?
: 是"在工作場所意外死亡"嗎?
: 如果是先前沒有慢性病 但在工作場所時突然死亡
: 解剖死因是心肌梗塞
: 這樣可以符合申請條件嗎?
: 如果不解剖 死亡原因不明 還是符合條件嗎?
: 希望有人能回答我...
: 若問錯地方請告訴我哪個版適合詢問...
: 謝謝
嗯 我很少來這裏逛 無意中發現你的問題
我想初略地回答 但我相信你應該看完我的初略回答後 會有更多的疑問…
首先 心肌梗塞是慢性心血管疾病 他的成因促發有很多 例如飲食、生活作息等等
所以 很難認定它是工作原因所單一造成的。
這種病如果是因為長期工作壓力所導致而成的,在日本稱之為「過勞死」 是被認定
成職業災害的 但是在台灣 很可惜的是 雖然 有將工作壓力所導致的心血管病
認定成職業病的一種 然後 實務上 都是從嚴認定 在日本放寬過勞死的認定多
年後 我國卻仍未及跟上他們的腳步 認定標準 仍然是人家日本好幾年前所用、
而現在已不用的標準 前兩年 勞委會曾說過要放寬認定標準 但好像雷聲大
雨點小 一直都沒放寬 這兩年究竟有無放寬 因為我很久沒研究這議題了 所以
也沒注意 但是 可以想見的是 要將心血管疾病的心肌梗塞 認定成職災是很難
我伯父九十年時 也是突然心肌梗塞 他也沒病史 家族也沒有
後來雖然幸運地救了回來 但是 已成殘障
無法從事一般工作了 勞保局我們爭取了四年的職災給付 都不給 原本爭取約
一百萬 後來到了四年多 原本都不予核定的勞保局 卻給了十一萬
之後我們不再爭取了 不爭取的原因 不是我們站不住腳 而是「累了」
人家日本 因為工作壓力太大 導致工作者「自己」去自殺 都可以認定職災了
我國到現在連過勞所造成的心血管疾病仍然不肯予以從寬認定 法令之落後
行政人員的素質低落 都很是很難認定職災的原因之一…
所以 你的問題 我認為 如果心肌梗塞是發生在工作中 要認定成職災 很難
但不是沒機會 只是國內懂過勞死的律師 幾乎沒看過 在法院判決上 曾看過
一兩個很少的判決 是過勞死的 但那律師win的都很幸運 與其說律師用功
打win過勞死的官司 還不如說是法官用功 從立法解釋上去做有利於勞工的判決
但如果發生在非工作中 那根本就不可能認定成職災
另外 如果你問題裏的那個人物 是公務員的話 心肌梗塞 就直接會被認定
因公殉職 可從優給付
不好意思 希望你看得懂我寫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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