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underbar (哇哈哈 )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問題] 勞資糾紛--只能姑息養奸嗎?
時間Tue Jul 25 11:34:57 2006
各位版友好,
這是我第一次來此po文,並懇求各位大德能給與小女子協助,
文有點長,在此先叩謝各位!
我被無預警解雇了,雖然我還在試用期(已兩個多月),
但雇主給的理由我沒辦法接受,說我沒辦法配合上她的步調,
沒辦法抓住她的心,跟我沒默契,我都沒法很準確猜到他要什麼,
我個人屬於作風謹慎,且雇主講話交辦都常沒重點,
說我每作一件事就要跟她confirm 讓她很受不了(因為她是急驚風)
(我個人步調是比較慢但幾乎都很準確,且也都在期限內達成!)
有時明明按照他的說法去做,作出來他不滿意,
向他表明是按他說法執行,她就擺爛裝傻說:我有這樣說過嗎?
(sorry,前言有點長)重點來了,我上星期四被突然告知說,
只作到上禮拜五!遇到這樣事我很無助,跟好友訴苦,
她們建議我隔天跟對方詢問資遣費要如何算?
隔天我以著很低的姿態,試探的口氣問她有關資遣費要如何算?
沒想到他惱羞成怒,說我不要臉還在試用期還敢要資遣費,並用了許多
情緒性口氣言語羞辱人(且在全體同事面前)讓我覺得很難堪,
隨即我就被他"趕"出去辦公室!(您沒看錯!我是被趕出來的)
被趕出來後,我很不爭氣地在大街上哭了起來,打電話給好友,
很義氣地放下手邊工作,拖我去勞工局申訴!
(本來不想去,但被罵懦弱)
去北市勞工局申訴之間,勞工媽媽協助我們填了表格,
在了解來龍去脈後竟說:勞工局其實只能作協調,但錢在雇主口袋,
對方不拿錢出來妳也沒辦法,
不要為了那些小錢打官司,趕快去找下一份工作吧!
我在申訴書寫了三項訴求:
1.7月份工資如期給付
2.勞退6%退還 (因當初進去雇主說試用期,6%要自付從薪水扣,說這是公司規訂
我不知道這是違法,好友罵我豬頭,並要我把此項列進訴求裡! )
且看了我的薪資條才驚覺對方作了小手腳
對方扣的6%是拿兩萬六的6%去扣也就是
當初談的薪水兩萬八 - 勞健保 - 扣兩萬六*6% =實質領到的薪水
這樣是否會造成舉証上的困難呢?
3.資遣費
今天剛收到勞工局的開會通知單
剛打電話問了負責協調的人,問假如協調會對方耍賴硬是不出席,
也是沒辦法的事,他說對! 之後,我問他,可是就第2.3點對方
已明顯違反勞基法,難道勞工局不能直接開罰嗎?
對方明顯有點不耐煩回我那也要有明顯證據證明雇主違法,才能開罰!
不能單從我的片面之詞而進行開罰,隨即他說他有會要開,就掛上電話!
面對這樣的情形,我覺得心灰意冷! 難道這種爛顧主沒法能治他嗎?
我是小小員工只是一昧天真想要這種雇主受到應有的處罰,
我就得上法院跟她周旋嗎?
可是我沒錢請得動律師,對方雖是中小企業但家境也頗富裕
(名牌服飾,小孩們都送去國外遊學)
各位版友,難道我真要摸摸鼻子就這樣子算了,姑息養奸嗎?
好希望這種人能得到應有處罰,
哪位好心人來告訴我該怎麼辦呢?
要如何懲治這樣惡劣的雇主,上法院會有勝算嗎?
再次向各位大德呈上最高的謝意! m(_ _)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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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9.148.169
1F:推 Pash77:不是早就沒有所謂試用期不支薪這種鬼事了嗎? 07/25 12:23
2F:→ Pash77:年終他要怎麼算,扣不扣所謂的「試用期」可能管不到 07/25 12:23
3F:推 roura:人家有說到試用期不支薪嗎 07/25 12:24
4F:推 Pash77:沒想到他惱羞成怒,說我不要臉還在試用期還敢要資遣費 07/25 12:27
5F:→ Pash77:樓上的有在看文章嗎? 07/25 12:27
6F:推 eight:光四樓那句話就可以告他公然侮辱了,原po放膽去告吧 07/25 12:28
7F:推 andyher:支薪?資遣費?支薪?資遣費?這兩個有關係嘛???? 07/25 12:31
8F:推 roura:薪資與資遣費雖然都是錢,但並不是同一回事。所以再問一次: 07/25 12:34
9F:→ roura:人家有提到試用期不支薪嗎 07/25 12:35
10F:推 wunderbar:感謝6F的建議,不過舉證會有困難,我想我同事也一定不會 07/25 12:38
11F:→ wunderbar:幫忙!感謝各位的建議! 07/25 12:39
12F:推 roura:至少針對勞退的部分可以先檢舉。 07/25 12:43
13F:→ roura:不是不能告,而是你要花的心力大於求償可能拿回來的數十倍。 07/25 12:43
14F:→ roura:(這樣你還有意願告嗎?) 07/25 12:44
15F:推 Pash77:ok! 換成:不是早就沒有所謂試用期沒資遣費這種鬼事了嗎? 07/25 13:11
16F:推 roura:噗~是啊 (不過很多雇主都這樣 :( ) 07/25 13:17
17F:推 wunderbar:感謝r網友的建議,但就我之前提及雇主在薪資條作的小手腳 07/25 14:05
18F:→ wunderbar:薪資條還可以拿來當證據作檢舉嗎? 07/25 14:06
19F:→ wunderbar:薪資條上只是大略寫著28000-勞健保-1560=實領薪資 07/25 14:08
20F:→ wunderbar:1560是26000的6% ,而非28000!這樣對檢舉有影響嗎? 07/25 14:12
21F:推 genderbb:北市勞工局常讓人無言啊,老是跟民眾說錯的東西 07/26 0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