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one (請問甚麼)
看板PttLifeLaw
標題Re: [問題] 若插大考試正取 以不報到使備取者備得렠…
時間Wed Jul 19 14:52:00 2006
※ 引述《JackeyChen (阿~累)》之銘言:
: ※ 引述《SagiAB (‵▽′)》之銘言:
: 四 因不法之原因而為給付者。但不法之原因僅於受領人一方存在時,不在此限。
: ==========
: 這邊對於不法的定義,學說上當然是有爭議
: 不過實務是認為包括違反公序良俗以及強制規定之情形
估不論不法原因是否包含民72事由在內
解釋上,不法原因亦應為當事人所明知
故若懷疑或不知不法,則無該款之適用
一般社會觀念而言,以金錢換取不報到之不作為,是否為不法,似有待斟酌
因而該款似無適用餘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0.254.231
1F:推 JackeyChen:小弟駑頓 您是說該款適不適用 以當事人知"不法"為前提? 07/19 17:24
2F:→ JackeyChen:其實我的立場是 是否違反公序 這一點就很有討論餘地了 07/19 17:27
3F:→ JackeyChen:不過討論下去 將與本板屬性有嚴重衝突之處 XD 07/19 17:28
4F:推 JackeyChen:至於本篇您的見解 小弟倒是受教了 <(_ _)> 就此打住 07/19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