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one (请问甚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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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若插大考试正取 以不报到使备取者备得렠…
时间Wed Jul 19 14:52:00 2006
※ 引述《JackeyChen (阿~累)》之铭言:
: ※ 引述《SagiAB (‵▽′)》之铭言:
: 四 因不法之原因而为给付者。但不法之原因仅於受领人一方存在时,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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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边对於不法的定义,学说上当然是有争议
: 不过实务是认为包括违反公序良俗以及强制规定之情形
估不论不法原因是否包含民72事由在内
解释上,不法原因亦应为当事人所明知
故若怀疑或不知不法,则无该款之适用
一般社会观念而言,以金钱换取不报到之不作为,是否为不法,似有待斟酌
因而该款似无适用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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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63.20.254.231
1F:推 JackeyChen:小弟驽顿 您是说该款适不适用 以当事人知"不法"为前提? 07/19 17:24
2F:→ JackeyChen:其实我的立场是 是否违反公序 这一点就很有讨论余地了 07/19 17:27
3F:→ JackeyChen:不过讨论下去 将与本板属性有严重冲突之处 XD 07/19 17:28
4F:推 JackeyChen:至於本篇您的见解 小弟倒是受教了 <(_ _)> 就此打住 07/19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