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qi (Go for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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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房屋拆遷問題
時間Tue Jul 18 21:40:42 2006
※ 引述《ISP (怪頭)》之銘言:
: ※ 引述《windffooxx (windfoxNN)》之銘言:
: : ^^^^^^^^^^^^^^^^^^^^^^^^^^^^^^^^^^^^^^
: : 違建只是不能為第一次的保存登記 所以不能為所有權登地 不代表誰要拆都可以
: : 違建還是屬於不動產 還是有所有權的
: : 建商 有土地所有權 但是原PO者你們有沒有土地使用權阿 不然當初怎麼會蓋別人土地上
: : 簡單說 如果你們沒有租賃基地 或是登記地上權
: : 對土地有合法使用權的話 那房子就不能拆
: : 如果沒有 你們就是違法使用土地 那麼 建商就能叫你們拆屋還地
: : 更甚者 她們還能叫你賠償他 你們非法使用它土地的部分
: *.*/
: 我有問題
: 都已經用了三十幾年 可不可以主張時效抗辯
: 所以你不可以因為我沒有地上權就趕我走....
: 不過物權採登記主義 這種主張不能成立....
可以主張時效取得地上權
但是你必須在建商起訴之前(趕快去辦吧 不能拖了)
先去地政機關辦理 請求為時效取得地上權之登記
衷心建議
所以趕緊找個律師或有經驗的代書辦登記吧
頂多最後上法院 法院命你們按月繳租金(最多按土地法97條付租金)
但也比只拿5萬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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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73.10.79